3篇裁判文书获奖
本报讯(通讯员李丹)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通报第二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结果,北海海事法院有3篇裁判文书分获一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共有28个高院选送裁判文书参评,评出获奖裁判文书106篇,其中刑事类文书25篇、民事类文书53篇、行政类文书28篇。广西法院系统共有7篇文书获奖,其中刑事类文书1篇、民事类文书3篇、行政类文书3篇。北海海事法院有3篇获奖,其中北海海事法院(2016)桂72行初24号行政判决书获得行政类文书一等奖,北海海事法院(2015)海商初字第49号民事判决书获得民事类文书三等奖,北海海事法院(2016)桂72行初5号行政判决书获得行政类文书优秀奖。
该院一直坚持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读一本精品书籍、办一件精品案件、开一个示范庭审、制作一份优秀裁判文书、写一篇调研文章、学术论文或案例分析”),此次3篇获奖裁判文书为该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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