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接待日”走进看守所

北海日报 2018-06-25 10: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梁晓宁通讯员刘锦昊)6月19日,是市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当天上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大春来到北海市第一看守所接待大厅,接待群众来访。

当天,未成年罪犯房某的父母专程过来,询问孩子在看守所的生活情况。“孩子改变很大,听驻所检察干警介绍,他现在情绪比较稳定,读了几本书,还能认认真真写读书心得……”王大春详细介绍了房某的情况,“考虑到孩子改造情况良好,检察机关决定在看守所内继续对他开展帮教工作。作为家长,你们要履行好监管责任。”

据悉,2018年4月,未成年罪犯房某在缓刑考验期因涉嫌毒品交易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市检察机关向执行机关发出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4月24日,房某被收监执行。两个月过去了,市检察院监所科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积极对房某开展帮教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检察长,我想问一下如何聘请辩护律师?”“我写了一封信,希望送进去……”针对此次接访中了解到的情况,王大春要求,监所检察部门要依法维护在押人员的会见律师、控告申诉等权利,对在押人员、群众反映的诉求,要确保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反馈,件件有落实;要严格监督看守所依法组织在押人员从事生产劳动和学习,重点关注和预防强迫在押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等问题,使在押人员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又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王大春说:“接待日特意将地点改在看守所内,通过深入监区,与来访群众、在押人员家属面对面聊聊天,可以帮助检察机关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更好维护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等权利。同时,也有助于检察机关及早发现、纠正和预防侦查机关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行为,最大限度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当天上午,王大春还深入看守所监管区,实地察看了视频监控室、谈话室、驻所检察室等场所,详细询问服刑人员劳动改造、伙食供应、病犯治疗等情况,看望慰问管教干警和驻监狱检察室干警,听取看守所和派驻监狱检察人员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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