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仲裁委员会道路交通仲裁院成立

北海日报 2018-06-14 11:55 大字

北海仲裁委员会道路交通仲裁院揭牌。 邓召娇 摄本报讯(记者邓召娇)6月13日上午,北海仲裁委员会道路交通仲裁院揭牌仪式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四大队举行。

据了解,北海仲裁委员会道路交通仲裁院的成立,是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北海仲裁委员会落实《北海市加大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广西率先成立的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仲裁机构,其将与道路交通事故“五位一体”调解机制进行有机结合,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道路交通纠纷解决途径,减轻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压力,快速化解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道路交通仲裁院的主要职责是推广宣传仲裁法律制度、与交管部门联系对接、负责道路交通仲裁案件的全程审理工作等。

记者还了解到,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交管部门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引入仲裁程序。针对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情况,由当事人自愿申请对交管部门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提请道路交通仲裁庭审查确认,并根据调解协议制作仲裁调解书结案。此外,针对行政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指导双方当事人补充签订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道路交通仲裁院仲裁解决。通过仲裁调解的方式,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北海仲裁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日常管理方面,该仲裁院将聘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专家(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退休人员)作为工作人员及仲裁员,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仲裁调解裁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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