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护岛呼唤民心爱岛
涠洲岛拥有独特的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这是北海民众的幸事,也是每一位游人的幸事,我们既需要法律法规为之护航,也需要像保护自己的家园一样呵护好岛上的一草一木,确保涠洲岛山常青水常绿。
5月31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由北海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并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涠洲岛的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护身符”。
《条例》审议获全票通过,或许说明这部法规立法质量之高,得到了专家和评审成员的充分肯定。但笔者猜测,也许更多因素是适应了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到了呼之欲出之时。
众所周知,涠洲岛是广西为数不多的旅游岛,岛上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海岛旅游业发展十分迅猛,已成为众多游客向往的热门线路之一。节假日从北海往涠洲岛的船票往往是一票难求,由此可见一斑。海岛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海岛环境保护增加压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尽管此前相关方面对每天的上岛人数作了限制,但若相应的管理措施、立法保护不能与之相匹配,甚至是滞后于发展的现实需要,由此造成的被动或对环境保护的缺失,则是不容轻视的。
该《条例》根据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对保护规划、水体保护、海岸线保护、沙滩岸滩保护、环境卫生保护、大气保护、农林业生态保护和斜阳岛保护、项目建设、旅游生态保护、新能源汽车使用、建材上岛核查和搬迁安置等作出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并对相关禁则设定了法律责任。应当说,这部法规对于涠洲岛的绿水青山免受人为的污染和损害,将会起到重要的保护作用。期待相关方面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让新规成为岛民和游人共同遵守的准则。同时,也要增强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违必究,使《条例》长出让人敬畏的铜牙利齿。
然而,如果仅仅认为有了一部法规的出台,涠洲岛的生态环境保护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这又是不客观的。就当下而言,涠洲岛的旅游开发,也遇到了许多比较现实的问题。比如,涠洲岛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甚至岛上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也都要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几年前涠洲岛猪仔岭“猪嘴”岩石塌落,就让人深感惋惜。其实,由于海岛所处的环境特殊,这种自然因素对环境侵蚀现象并不少见,滴水丹屏景点、鳄鱼山公园等都出现过岩石自然风化跌落的情况,需要相关方面认真研究,拿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涠洲岛拥有独特的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这是北海民众的幸事,也是每一位游人的幸事,我们既需要法律法规为之护航,也需要像保护自己的家园一样呵护好岛上的一草一木,确保涠洲岛山常青水常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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