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宣判两起涉毒案件

北海日报 2018-05-28 11:3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海珍通讯员 杨祖顺)5月22日上午,银海区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苏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罗某因贩卖毒品罪,分别获刑。当天,该院邀请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师生160余人观摩涉毒案件庭审。

第一起案件里,今年2月5日,苏某为免费过毒瘾,在银海区福成镇某村家中容留吸毒人员张某、曾某、邓某与其一起吸食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4人的尿检结果均呈阳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苏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苏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在第二起案件中,2017年11月10日15时许,罗某与张某电话联系后,在银海区侨港镇文体公园空地处,以100元的价格把一小包毒品(净重0.1克)贩卖给张某,交易完毕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检验,罗某贩卖的毒品中检出海洛因。

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罗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如此直观的毒品案件审判,还是第一次看到,让人感到震撼,也深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要远离毒品,珍惜生命。”参加庭审观摩的北海艺术职业学院的学生小陈说,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有效提高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师生的法律意识,给他们打了一剂拒毒、防毒的预防针。

据了解,从5月22日至6月26日期间,银海区法院将开展禁毒系列活动,涉毒案件坚持快立快审,依法判决。同时,以法庭作为法律宣传的平台,突出宣传重点,加强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人群对毒品危害性的认知,使禁毒观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新闻推荐

“精一”公司员工踊跃献血

5月18日下午,广西北海精一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广大职员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并合影留念。此次活动由该公司组织,献血车到公司...

北海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北海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