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防控新机制 探索诊疗新模式 北海市结核病防治试点工作出成效 ——“健康北海.亮点巡礼”系列报道(六)
过去,高昂的医疗费让肺结核活动期及耐药肺结核患者不堪重负,甚至放弃治疗。
如今,这一状况大为改观:肺结核活动期及耐药肺结核在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的门诊慢病报销比例均达到70%,一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2500元和8500元;住院报销分别为75%和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年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上年度广西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由此,患者渐从“要我治疗”转向了“我要治疗”。
这一转变背后,是2016年北海被确定为国家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城市并于今年初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后推出的政策福利。记者12月19日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开展试点工作后,北海市密切部门协作,积极探索实施结核病患者保障政策,由人社部门把肺结核活动期及耐药肺结核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慢病医保范畴,并且把耐药肺结核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大大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北海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过近20年的努力,目前已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取得显著成效,结核病发病率为86/10万,低于96/10万的广西平均发病率,新涂阳病人治愈率升至2015年的92.08%。
试点工作一年来,北海市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创新防治策略,分别在“建立结核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推进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肺结核漏报漏登情况基线调查”“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结核病诊疗”“防治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基层结核病管理”“密切部门协作,探索实施结核病患者保障政策”“加强人才培养,提高诊疗能力”等方面,积极探索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目前,北海市已落实了市县两级结防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全市35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均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辖区肺结核患者的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工作,实现了结核病疑似病例发现、报告、转诊、治疗、追踪随访等结防工作的无缝衔接,形成了市、县(区)、乡(镇)医疗机构“三位一体”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综合防治服务水平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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