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海城区检察院成功抗诉一起案件 故意伤害改判故意杀人

北海日报 2017-12-18 12:48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谢海琳张晓娜)近日,海城区检察院成功抗诉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2016年2月9日9时50分许,被害人潘某与被告人陈某发生争吵,随后,潘某跑进某小区保安亭内躲避。陈某尾随潘某进入保安亭内并将门反锁。其间,两人再次发生争执,陈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向潘某颈部。在潘某企图挣脱逃离时,陈某用左手从背后搂住潘某,并用折叠刀捅刺潘某的颈部、胸部、背部等身体多处部位,导致潘某失血性休克。经法医鉴定,潘某颈部、胸背部等中刀19处,颈项部刀刺伤致颈髓挫裂伤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全身多处刀伤伤后遗留体表瘢痕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海城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经审理,原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赔偿被害人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合计73476元。

海城区检察院认为,原审被告人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杀人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其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及个人行为恶性大,且归案后未对被害人作出任何赔偿,应予严惩。原判决属于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据此提出抗诉。

市检察院对本案进行严格审查后,支持海城区检察院的抗诉,并出庭支持公诉。最终,市中级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依法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刑期从原有期徒刑3年改为8年。

新闻推荐

鼓励年轻人从事技术行业娟 ——焊工高级技师罗开峰

“北海是个美丽的城市,我很喜欢,等孩子放假,会带一家人来度假,领略这座海洋城市特有的魅力。”对于中国核建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的罗开峰来说,虽然北海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江浙一带旅游城市有所欠缺,但这...

北海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海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