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岁老司机违法驾驶大货车在 北海高速被查,记12分罚款1000元
本报讯(记者李君光通讯员梁发聪黄晓荣)8月13日,一位司机驾驶大货车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因存在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8月13日晚10时许,北海交警支队高管二大队民警在S21资铁高速公路铁山港收费站开展全国统一夜查行动时,一辆红色重型厢式货车在驶进收费站的取卡车道时,出现了反常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在核查驾驶员提供的证件时,民警发现驾驶证上的信息反映驾驶员王某为1978年出生,未满40岁,而面前的驾驶员面目苍老,不像未满40岁的男子,与驾驶证相片相差较为明显,民警认为驾驶证与驾驶员不是同一人。
经过民警说理说法教育,驾驶员承认自己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并拿出了自己的驾驶证。经民警核查,驾驶员梁某某,
1957年4月出生,准驾车型为C1,按规定只能开小汽车不能驾驶大货车。据梁某交代,自己之前是A2驾驶证,开大货车跑运输已经十几年,由于年龄到60岁,驾驶证在今年4月份自动降为C1,也知道不能再开大货车,但在客户催促下,就和另一名司机王某同行,送货途中轮换开车。本以为拿王某驾驶证给民警就可以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细心的民警发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交警按照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员梁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处罚。交警提醒: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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