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清空物品的告知书
罗明、余永亮:
我公司与贵方于2014年3月19日签订《承包合同》,将合浦骏景矿业有限公司坐落于合浦县星岛湖镇柯江村委浸中氹组的加工场、生产线承包给贵方作生产经营使用。但在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届满前,贵方擅自中止离场,并遗留有一批物品(物料)在加工场内。现我公司拟收回场地自用,请贵方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20天内,清空遗留在加工场的物品并与我公司协商处理拖欠的使用费和租金等事宜。逾期未果,我公司将按废弃物品处置。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贵方承担,我公司概不负责且保留追讨贵方欠款的权利。
特此告知!
合浦骏景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廖思宇)11月12日,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带领该处领导班子成员,来到定点扶贫村——合浦县石康镇豹狸村,开...
合浦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浦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