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查酒驾逮住四“醉猫”
本报讯(记者方晓淦通讯员曾锐)酒后驾驶机动车已经够危险了,驾驶员张某不但醉酒驾驶机动车,还开上高速公路,所幸被交警及时查获,才没有酿成大祸。
10月22日晚,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根据支队统一部署,在合浦往北海方向G7212柳北高速337KM处设卡,对过往车辆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晚上9时25分,民警依法对一辆桂E牌号的小轿车进行检查,当驾驶员张某打开车窗时,民警顿时闻到浓烈的酒味,灯光下张某满脸通红。通过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5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但张某对该检测结果表示有异议。据其介绍,当天中午他和朋友聚餐,一时高兴便多喝了几杯,之后又回家睡觉。当晚9时许,他自认为经过休息后已经散酒了,便驾车前往北海,没想到被查出醉驾。随后,张某被民警依法带往医院采血取证。医院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张某的验血结果为132.7mg/ml,属于醉驾。针对张某的交通违法行为,高支九大队将对张某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目前,该大队已通知张某前来接受处理,下一步,该案件将移交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记者从高支九大队获悉,当晚行动共查获1起醉驾、3起酒驾,依法对涉嫌酒驾的陈某、蔡某、宣某处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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