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牟利被判入狱十年

北海晚报 2019-08-22 15:19 大字

被告人林文辉被依法宣判。 方晓淦 摄本报讯(记者方晓淦)8月19日,海城区法院依法对合浦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合浦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原主任林文辉犯受贿罪一案作出宣判,依法判处林文辉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8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7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林文辉先后任合浦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合浦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合浦县交通项目办主任。2011年7月至2013年,被告人林文辉利用其在合浦县住建局担任领导职务的便利,先后收受合浦某混凝土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某芳、合浦某房地产公司股东潘某健、北海市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平、北海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设人童某钱等人的行贿款共70万元,对行贿人的业务予以关照,帮助行贿人在项目审批、报建手续审批等方面非法谋取利益。

2014年至2017年,被告人林文辉在合浦县交通局、合浦县交通项目办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先后索贿、收受从事工程工作的张某明、张某业、陈某勋、黄某彬、廖某华、苏某、韩某平、林某和、易某军、范某源等人的行贿款共403万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指定工程项目等方式,为行贿人所在工程公司在承揽道路工程、公路工程、拨付工程款等方面予以帮助,非法谋取利益。

2018年11月7日,被告人林文辉被查获归案。归案后,被告人林文辉如实供述已被掌握的受贿145万元的罪行,还主动如实供述了未被掌握的受贿328万元的罪行。案发后,被告人林文辉委托其亲属、朋友代其退出赃款共计423.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文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473万元,其中240万元属于索贿,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新闻推荐

本报周末带你提前过中秋 长卷绘团圆、月饼大赏、南普文化墙等活动精彩来袭

2019南国早报中秋粉丝节将在南宁新晋网红“打卡地”方圆荟·会展购物中心精彩呈现。活动时间为本周六、周日16:00~22:00...

合浦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合浦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