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在人间:人鬼杂处的道德自律
罗聘画作《饭鬼图》。罗聘为“扬州八怪”之一,自云能白日见鬼,故常作鬼趣图。此图所画为钟馗食鬼。 《聊斋志异·考城隍》插图。 罗聘画作《鬼趣图》(部分)。
《稽神录》卷三记载:扬州法云寺有个叫珉楚的和尚,某天到集市上办事,遇到数月前去世的故人章先生。章先生在冥府担任掠剩使,到阳间办差。他指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告诉和尚,其中有很多是鬼,“今人间如吾辈甚多”。为帮助分辨,章先生送给和尚一束花,只要拿着这束花,大街上的鬼就会冲着他笑。和尚拿着花回去,“路人见花颇有笑者”。后来和尚才发现,自己拿的原来是一只人手。“今人间如吾辈甚多”,说明人鬼混杂的情况,在唐代已很普遍。
但是现代人经过科学、反迷信的洗礼,似乎对人鬼混杂的情况不太习惯。网上流传的各种恐怖故事,虽然借用了古代鬼故事的一些基本元素,但场景、桥段,却有了新的变化。比如经常作为段子传播的公交车鬼故事、电梯鬼故事等。这类段子大都是在封闭的空间里,忽然发现人鬼杂处,制造惊悚效果后戛然而止。可惜公交车和电梯不是北大校门,否则那些鬼魂会遭遇保安的终极三问: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到哪里去?
人鬼杂处的锅不能由人来背
实际上,在人鬼杂处之前,曾经出现过人神杂糅的情况,比如著名的“绝地天通”。按照《国语·楚语》的描述,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大致经历了“民神不杂”、“民神杂糅”、“绝地天通”三个阶段。最后是以“人神不扰,各得其序”为结局。
如果说人神杂糅是因为巫师的僭越,混淆了人与神之间的秩序,那么人鬼杂处的锅,就不能由人类来背。由于人与鬼在形质上的差异,活人很难长期在冥界生存,而鬼却能很好地、悄无声息地融入人类社会。当然,《稽神录》里说的混居于人类之中的鬼,其实是到阳间出公差的冥吏。严格说来,还不能算是定居于人类社会。到了宋代,市民社会的发达,大批的鬼迁居阳间,人鬼杂处的局面蔚为可观:
南宋高干史忞离休后,回故乡临安盐桥定居。他带着下属一起逛街,见一个卖烤鸭的竟是自己旧日雇用的厨子王立,不过王立在一年多前就死了。王立看见旧主,连忙上前请安,并端上一只烤鸭。史忞问:你身为鬼魂,怎么能光天化日之下在帝都乱窜?王立说:我这不算什么,如今临安城中,十分之三都是鬼(“以十分言之,三分皆我辈也”)。或扮成官员,或扮和尚、道士,或扮商贩,或扮失足妇女,每天与人来往,和平相处。
史忞又问:你这烤鸭是真的吗?王立说:当然是真鸭,就在农贸市场买的,每天买十只活鸭,天不亮到作坊里就着炉火烤熟,然后卖掉。天天如此,尚可糊口。不过,白天好过,晚上难熬。没地方住,只能睡在屠户的肉案下面,有时还要被狗追着到处逃。史忞感慨不已,给了他两贯钱,让他找个安身之处。此后,王立常常给他送烤鸭。时间久了,史忞觉得有点不对劲,我一大活人,每天跟鬼来往,莫不是将不久于人世?王立就跟他说,您不用担心,您家里孩子的奶妈就是鬼。说着拿出两小石子,“乞以淬火中,当知立言不妄”。史忞不大相信,因为这个奶妈在他家已经工作了三十年,现在是六十多的老太了。回到家后,他假装开玩笑地对老太说,外人传说你不是人,是鬼?老太大怒:是啊,六十多了,也该做鬼了。虽然恼怒,却没有畏惧之色。正好有仆人在一旁熨衣服,史忞试着将小石子扔到熨斗的炭火里,果然就见老太的脸色变了,身体像逐渐气化一样越来越淡,“如水墨中影”,然后就消散在空气中(《夷坚丁志》卷四“王立火麀鸭”)。
这个故事对人鬼混居的生活描述得很细致,至少有几点是可以肯定的:一,他们的确是来自冥界的移民,并非出差公干。二、他们遵循阳间的生活秩序,即使生活不如意,也不随意使用法力,入乡随俗,就像吴太伯来到吴越要断发文身一样。三、他们可以长期在阳间生活而不被发现。四、他们身份的暴露,往往是因为被同类说破。
南宋孝宗年间,河北人王武功,在湖北武昌一带做官。他雇了一个十几岁的小仆人,名叫山童,这孩子聪明伶俐,很讨人喜欢。后来,王武功生了个儿子,又雇了贾氏为奶妈。可是孩子出生不久,山童忽然不告而别,怎么也找不着了。当年冬天,王武功调任临安,在钱塘江边遇到了山童。山童请他到茶馆叙话,王武功说,你在我家里做得好好的,我待你也不薄,怎么不说一声就走了呢?山童说:不敢向您隐瞒,我其实是鬼,原本在您家里做事很安心。可是您雇的奶妈贾氏也是鬼,她怕我泄露她的身份,对我百般构陷,我只能避开。您将来对她要提防着点。说着就告辞离开。王武功半信半疑地回到家中,正跟夫人说起此事,贾氏抱着孩子出来,向主人夸耀自己带孩子带得好,“以儿肥腴夸为己功”。王武功把孩子交给夫人抱着,转脸笑着对贾氏说,山童说你是鬼,这是真的吗?贾氏拍掌大骂:官人怎么能相信那个小王八蛋的话?一边骂一边走到厨房,众人跟着进来,只见贾氏如烟气一般,瞬间就消散了(《夷坚志补》卷十六“王武功山童”)。
这个故事中,虽然山童曾暗示贾氏可能对孩子不利,但多半是构陷,因为在山童离开的那段时间,孩子并未有什么异常,反而养得肥肥胖胖的。很可能是鬼魂之间的矛盾导致互相揭发。两个故事都表明,鬼魂的身份被说破后,就会立刻消散。就像被警察查到没有暂住证一样,是要被驱逐的。
鬼的身份被说破,就会消逝
鬼在阳间与人类共同生活的情况,志怪作品中称作“生身活鬼”。“生身活鬼”一般并无恶意,像《聊斋志异》卷八中的“吕无病”,甚至是贤妻的典范。《夷坚志补》卷十六的女鬼“蔡五十三姐”,嫁为人妻之后,生了一男一女,自己掏钱让游手好闲的丈夫做生意,生活富裕。可是遇到一个道士,运用法术说破她的身份,导致她“寂寞灭无迹”。
可以猜测一下,很可能在阴律的规定中,鬼移民到阳间有某种泄密禁忌。因为只要被说破,他们基本是以尸骨无存的方式湮灭,而在关于鬼的形质的记载中,身体的发散、消逝,往往意味着鬼的死亡。也就是说,他们在阳间“寂寞灭无迹”,也许并非我们想象的回到冥界,而是激活了阴律中的某个判决。而这一结局带来的遗憾是,他们根本没有机会说明自己长期生活于阳间的原因,他们是鬼魂史上的“失踪者”,随风而逝了。
可以想见,人鬼杂处在古代是常态,只是大多数人没有清楚地意识到而已。扬州八怪之一的罗聘以能视鬼出名,他就说:“凡有人处皆有鬼。其横亡厉鬼,多年沉滞者,率在幽房空宅中,是不可近,近则为害;其憧憧往来之鬼,午前阳盛,多在墙阴,午后阴盛,则四散游行,可穿壁而过,不由门户。遇人则避路,畏阳气也,是随处有之,不为害。……鬼所聚集,恒在人烟密簇处,僻地旷野,所见殊稀。”(《阅微草堂笔记》卷二)
在前述《夷坚志》中的故事中,鬼魂以人类的方式正常生活,只要未被说破,就可以继续伪装下去。可是在那些有特殊视鬼能力的人眼中,人类生活空间中弥漫着满坑满谷的鬼魂,只是“不为害”;更要命的是,“鬼所聚集,恒在人烟密簇处”,他们还特别喜欢往人多的地方扎堆,看来他们比人类更喜欢大都市的生活。
无论是否能被常人看见,鬼魂与人类一直都在共享一个空间。
细思极恐!
人与鬼之间的资源争夺
古人并非没有预见到这一困境,就像“绝地天通”一样,也曾对人鬼杂处的情况作出限制。据《神仙传》卷五“张道陵”记载,张天师修炼成功后:
乃行三步九迹,交乾履斗,随罡所指,以摄精邪,战六天魔鬼,夺二十四治,改为福庭,名之化宇,降其帅为阴官。……自六天大魔推伏之后,陵斥其鬼众,散处西北不毛之地,与之为誓曰:“人主于昼,鬼行于夜,阴阳分别,各有司存,违者正一有法,必加诛戮。”于是幽冥异域,人鬼殊途。
张天师与魔鬼订约,要求人鬼各行其道,将幽冥与阳间隔开。可是我们读了《水浒传》第一回便知道,手贱的洪太尉就曾一气放出一百零八个大魔头,更别说那些不知进退的小鬼,他们绝对不会把规则当回事的。
人鬼杂处带来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资源争夺的问题。按理说,鬼与人形质不同,物质需求也不同,应该不至于有资源分配上的纠结。但是人鬼阴阳有别,在共享一个生活世界时,生人阳气凌铄之下,身为阴物的鬼会感到不安,反之亦然:
唐人周元枢,是平卢节度使治下的一个书记员,住在临淄。一天晚上,有一队车马来到他家门前。仆人报告说,一位叫李司空的来拜访,周书记虽然不记得自己认识什么李司空,还是请他入座。寒暄已毕,李司空说,你这房子是我的旧宅,现在我要入住了,想请老兄尽早搬走。周书记大吃一惊,这宅子历来是官方办公房,怎么成老兄你的了?李司空说,隋开皇年间我在此办公,“地府许我立庙于此”,所以宅子归我了。周书记这才醒悟,李司空其实是冥官,但他毫不退让:人鬼殊途,大概我命数将近,所以鬼也来霸凌强征。但是天下说不过一个理字,即使我死了,也要在冥府跟你打官司。说到这里,反而释然了,吩咐妻子说,我死之后,棺材里多放些纸笔,将来与李先生打官司时,方便写诉状。说完拿出酒来与李司空对饮,喝了几百杯也不肯罢手。酒劲上来,说话也越来越冲,这时,外面有人来禀告李司空:夫人命我传话,周书记是个倔强人,不要跟他争了,换个宅子也可以住。李司空这才告辞离开。当然,周书记后来照样也没病没灾。(《太平广记》卷第三百五十三“周元枢”)
这个故事明确地显示,鬼的空间其实与人类的空间是重叠的。可以这么设想,鬼世界与人类世界各自都是一个三维空间,他们互相也许感觉不到对方的存在(一般来说,鬼往往能感觉到人的存在),但在一个四维空间的观察者看来,这两个空间是重叠或交织的。也就是说,鬼和人在同一幢房子里,但是所处的三维空间不一样。只是鬼往往能进入人的世界,对人造成侵扰,甚至是死亡,导致房子成为凶宅。在这个意义上,人和鬼相对对方来说都是他者。我们如何看待他者,决定了我们如何对待人鬼杂处。
南宋温州城中有一处凶宅,据说是因为一个仲姓的税监全家都死在这里,一直没人敢住。过了几年后,有位姓吕的税监从外地搬到这里住。很快就见到各种异象。比如,仲税监的秃脑门时隐时现,有客人来的时候,一位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总是从墙壁上映出偷窥的笑脸。只有一位老太太很和蔼,看到小姑娘就会呵斥她。吕税监的妻子病重,老太太还提供偏方,几服药下去就治愈了。
虽然这些鬼怪没有伤人,但是人鬼杂处,总是让吕家心慌不已。某天,老太太忽然现形对吕税监说,我辈似乎对你印象很好,想请你做我们的头领,预定在某天迎你到阴间。你全家赶快搬走吧。吕税监大吃一惊,赶快收拾细软,全家搬走。走的那天,竟然有几十个男女老少鬼围观,纷纷叹息事机不秘,失去了一位好头人。此后,这宅子又空了下来。
过了一阵,又有城管一家搬来住,有人劝他不要住凶宅,城管哈哈大笑:“我是人中之鬼!他们能奈我何?”浑然不惧,也真奇怪,自从城管一家住进来之后,群鬼再也没有出来过,显然已经搬走了。(《夷坚丙志》卷九“温州赁宅”)
在这个故事里,宅子里住了几十个鬼,不只是仲税监一家,而且群鬼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社区,需要招楼长以更好地管理。显然,这房子是由人和鬼共享的。他们彼此互为他者。
鬼不是为了吓人有自己的主体性
人鬼相杂,当然不会只造成凶宅,事实上,大部分情况下,人鬼的相处是各行其是。只是,当鬼要刻意与人交流甚至亲近时,确实会给人带来困扰:
清嘉庆年间,合浦李县令十二岁的女儿忽然走失。几天后,有人在城隍庙的神龛旁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孩子。救醒之后,小姑娘只知道被人引诱到一座宅院,有人陪着说话吃东西。说着就上吐下泻,高烧不止,昏迷不醒。县令忧心不已,全家一起到城隍庙烧香求庇护。
半夜时分,门房忽报城隍爷拜会。县令心中疑惑,阴官公然拜访,莫非自己命数已到。战兢兢地出门迎接,只见对方“仪仗服饰,如阳官状”。两位官爷寒暄之后落座,城隍爷开口就叫:岳父大人!令爱是小婿看中了。小婿的前妻已转世还阳,小婿与令爱生前即有夙缘,当为继室。阴阳之间,也找不到人做媒,所以小婿特来求婚,三天后就将迎娶令爱。李县令还没回过神呢,这算哪门子的亲事啊!城隍爷又说了:岳父大人是阳间的县令,小婿是阴间的城隍,成亲之后,自然要助岳父大人整顿地方,阳间的那些疑难案件,在小婿看来,都洞若观火。说完,竟不容县令说话,转身告辞离去。
三天后,小女孩果然病故。李县令与妻子商量,这鬼女婿的态度,似乎没法拒绝,不如风光地嫁了吧。于是请人给女儿塑了一尊像,选取吉日,“鼓乐喧街,彩舆耀目,衣奁妆具,无不齐备,径送至庙”。热热闹闹地将女儿嫁给了城隍爷。此后,李县令在合浦县断案如神,成为全国知名的优秀县令(《咫闻录》卷十二“城隍娶妻”)。
虽然经历了各种变化,但在古人眼中,人鬼杂处是生活的常态。对古人来说,鬼世界并非杂乱无章,鬼魂有自己的生活、社区乃至社会,他们的存在,并非像现代人想象的那样,只是为了吓唬人,他们也有自己的主体性。既然生人与鬼魂生活在同一个空间中,尊重他者大概算是一种基本的道德自律吧。
□有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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