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办法整风纪

北海日报 2019-07-18 15:50 大字

本报讯(记者翟坚求通讯员罗余基)近日,记者从合浦县获悉,该县研究印发了对党员干部干预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登记备案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严格规定党员干部行为边界,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制度保障。

据了解,该《办法》明确了登记报备的主体、程序、情形、原则、时限,问责的对象、情形以及对打击报复行为的处置情况等。其中,授意、纵容亲属或他人为被审查调查对象请托、说情打招呼,要求给予特殊照顾;越权对审查调查工作提出要求或倾向性意见,干预正常工作等10种行为都被登记备案。如干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并录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考核党员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办法》同时明确指出,纪检监察干部违规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将作为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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