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依法拆除一处违法建筑

广西日报 2019-05-14 08:30 大字

本报合浦讯近日,合浦县组织住建、司法、自然资源、卫健等部门和廉州镇政府联合执法,对廉州镇龙门江望洲坪(龙门江水库南侧)的一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拆除总面积2480.65平方米。

该违法建筑位于廉州镇龙门江望洲坪(龙门江水库南侧),合浦县住建局于2015年12月17日向违建户送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作出限定其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但违建户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该局于2016年1月5日向其送达了《合浦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与此同时,廉州镇政府联合县司法局等部门多次走访违建户,不仅做其思想工作,还解释了政策法规,教育劝导对方配合拆除工作,但违建户始终不肯配合。

由于未在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及拆除义务,2019年5月8日,合浦县对违法建筑依法实施拆除。

(周伟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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