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不动产登记局关于曾其先遗失补发不动产权证公告

北海日报 2019-02-04 11:12 大字

曾其先遗失坐落于合浦县白沙镇西街21号的合国用(2002)字第120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合房权证白沙字第00000128号《房屋所有权证》,申请补发。经初步审定,拟予以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79—7203136。

合浦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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