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不动产登记局关于不动产证书遗失补发的公告

北海日报 2018-10-19 10:57 大字

权利人田超男向我局报失桂(2018)合浦县不动产权第0000818号《不动产权证书》,申请补发。证书登记权利人:田超男,坐落:合浦县廉州镇还珠南路383号廉晖苑1幢五单元302号房,登记房屋面积:122.92M,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本市、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媒体公告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向我局书面主张权利并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材料,没有提出异议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补发。自补发之日起,原桂(2018)合浦县不动产权第0000818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联系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7203136,7275882。

合浦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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