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二十四期)

北海日报 2018-07-10 10:03 大字

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五批)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反映北海市环保局不作为:1.北海市环保局在2015年各城区合并环保职能成立安监环保局后,盲目下放工作职能,将老旧砖厂问题全部扔给县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开展后将包括砖厂审批权扔给各区,印发各式各样的砖瓦行业整治方案;2.北海市环保局对北海境内鱼粉企业监管不力,众多鱼粉厂经北海市环保局审批后,十几二十年没有通过验收,照样正常生产,市环保局每年进行处罚后了事,相关投诉件则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交县区处理;3.城区环保部门2015年成立后,北海市环保局短暂派员指导后返回市局,各城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缺乏从事环保工作的经验,却要对接市环保局所有业务部门工作以及执法大队全部工作,同时从事安全生产监督与中央环保督察两头工作,晚上值班巡逻,周末不放假,工作效率受到严重影响,对于投诉方面市环保局负责接件和转件,都是交由辖区环保部门处理。”(受理编号X450000201807010116)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在下放职能的工作过程中,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并结合辖区环境保护局的三定方案要求,将相关审批和监管的职能下放给海城区安监环保局、银海区安监环保局、铁山港区安监环保局。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环保工作压力大。北海市辖区的环境保护部门于2015年组建,同时兼顾安全生产监督与环境保护监督两头工作,责任相对较大。市级环保职能下放后,县区的环保工作压力愈加明显,同时也暴露了县区环境保护部门工作人员不足、缺乏环保工作经验、业务水平有待加强的问题。对此,北海市已考虑在下一步的县区机构改革中对安监与环保的职能予以合理调整,以提高市辖区环保工作的效能。

2.环保处罚的意愿与法律法规的矛盾是当前环保工作亟须解决的问题。据调查了解,近年来,市环境保护局对于市辖区内的鱼粉生产企业多次依法进行查处。2017年11月,市环境保护局检查发现受处罚的6家鱼粉厂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落实停产命令,仍在夜间偷偷生产后,于2017年12月就6家鱼粉厂未执行“停止生产”行政命令向海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月海城区人民法院以“没有具体的执行标的”为由裁定不予受理。2018年4月,市环境保护局再次向6家鱼粉厂下达责令停止生产通知后,相关鱼粉厂已处于停产状态。

3.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投诉)案件的有关工作,北海市环境保护局除负责接件和转件外,还负责了重大举报事项的调查核查、污染物检测、收集整理每批次的查处情况等事项,工作加班加点,周末不放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北海市各级党委、政府在下一步的机构改革中,对市辖区环保及安监职能进行合理调整,以进一步提升环保工作效能。

2.责成市环境保护局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环境保护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环保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1.合浦县山口镇河面村委牛角田村造纸厂,无环保手续、污水直排坑内,污水把坑填满后直排水渠再排往海里,导致影响农田灌溉污染海洋水源安全。2.将未经处理烟气直排厂区外。”(受理编号X450000201807010149)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与第二十四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300081问题一致。山口镇河面村委牛角田队的造纸加工点,未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该厂2001年开始购买成品纸进行分装加工,2008年后收购废纸为原料,经粉碎、搅拌、烘干后制成低档卫生纸。正常生产时每日产量约1吨,属于落后产能。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群众所反映的“合浦县山口镇河面村委牛角田村造纸厂,无环保手续、污水直排坑内”情况属实。经调查,该加工点没有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厂区南面围墙外有一个未硬底化蓄水池(15米×7米),检查时蓄水池已接近干涸,没有废水,表面呈乳白色,池内是经沉淀后的淤泥。该蓄水池后方经过芦苇丛有一个约1亩的坑塘,塘内储存有废水,水体呈褐色,水面有乳白色漂浮物。合浦县环境保护部门监测人员已对该水体进行采样。经辖地河面村委支书介绍,该加工点已于2017年春节后全面停工。合浦县工作组7月2日调查处理时,该加工点业主承诺7月3日自行拆除生产线。7月3日,工作组再次现场检查时,该加工无任何产品、原材料、燃料堆放,当地村委正在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厂设备进行切割、拆除处理。

2.群众反映的“污水把坑填满后直排水渠再排往海里,导致影响农田灌溉污染海洋水源安全”情况不属实。该加工点已停产一年多,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的现象;执法人员通过查看卫星地图和询问当地村民,该加工点所在地周边没有农田,距离海域较远,未发现存在影响农田灌溉、污染海洋、水源安全的现象。

3.群众反映的“将未经处理烟气直排厂区外”情况属实。经工作组现场调查及走访周边群众,该加工点的锅炉燃料为木柴,正常生产时锅炉产生的烟气低空直排。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责成合浦县政府进一步做好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妥善处理坑塘废水,避免发生次生污染;全部拆除该加工点生产线,切实做好拆除期间的环境隐患问题预防及监督。

三、关于“反映北海市海城区福海小区南边有一块空地,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横流,环境恶劣,影响福海小区居民的生活。向政府部门反映过,一直没有处理。”(受理编号X450000201807010204)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福海小区位于正在修建的湖北路上,北海市第六中学正对面,属于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该小区南边空地前是一条未开发建设、未硬底化的规划路,杂草丛生,大部分空地被居民圈起种植,乱搭乱建严重。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7月3日,海城区联合工作组前往现场核查。福海小区居民生活垃圾由海城区保洁站上门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该小区南边确有一块空地,在规划路范围内,未开发建设,空地大部分已被居民圈起种植,较多建筑垃圾堆积于此。工作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活污水横流、生活垃圾堆积现象。目前,海城区有关部门正在对南边空地乱搭乱建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下一步将进行拆除清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海城区政府继续加强该片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加强对该区域的管理执法,杜绝乱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四、关于“之前反映的北海市合浦县华兴步行街破坏街道绿化带行为,现对于北海市政府的处理结果存在异议。诉求:恢复该地段的绿化环境。”(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10029)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与第四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00028、第十七批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230045、第二十四批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300080反映问题一致。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根据《合浦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十四届第一次)以及《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兴步行街建设项目合同的批复》(合政函〔2006〕168号),原则同意覆盖县城城东水道(平田桥至车路塘桥),用作商业步行街建设,名称为“合浦县华兴商业步行街”。原合浦县建设局与广西王氏贸易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签订了建设合同书。根据合同书的约定,项目位于县城城东水道,建设范围为698米×15米=10470平方米(其中,底层677米×2米=1354平方米为骑楼),建设二层(部分一层),总建筑面积为13551平方米。项目南侧为道路两侧规划绿化带的18米街道,北侧为没有规划绿化的6米街道。目前,华兴步行街北侧及南侧街道均按规划实施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合浦县政府进一步做好华兴步行街规划的解释工作。

五、关于“福城镇卖兆村委会黄菇芦村,有一个垃圾中转站,设有一个排污口,将污水排入农田,污染农田。焚烧垃圾,臭味扰民。”(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10051)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垃圾中转站是银海区福成镇黄菇芦村的一个生活垃圾中转站,占地面积约7亩,建设于2015年,主要收集福成镇街区生活垃圾及附近9个村庄的生活垃圾。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每天转运量约50吨。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7月4日,银海区联合调查组到现场核查发现,该垃圾中转站部分地面未硬化,堆场设有挡雨棚未密闭,中转站四周设置有约2米高的防护网,站内有一个容积约45立方米的污水收集池。现场未发现该垃圾中转站设有排污口,未发现污水排入农田及焚烧垃圾等现象,现场可闻到明显异味。

工作组已现场要求该中转站进行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地面硬底化处理;二是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污水收集沟,并定期清运污水至福成镇污水处理站处理;三是对堆场进行半封闭改造,加高防护网,防止大风天气垃圾被扬撒;四是及时清运垃圾,减少因垃圾堆积造成的恶臭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银海区政府监督跟踪落实整改,确保措施到位。

六、关于“兴港镇南乐村委山心村旁边100米,有人偷挖白泥,挖出了一个大坑,这些人从诚德炼钢厂拉来有毒废渣填埋,污染环境。”(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10053)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的兴港镇南乐村委山心村旁100米有一人工开挖形成的坑塘,水面面积约2亩,周边杂草长势茂盛。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现场发现有挖白泥遗留坑塘约2亩。经进一步核查,2012年1月至5月,铁山港区国土资源分局曾于该幅土地先后发现4起非法开采行为,开采破坏面积共约10亩,有关部门对开采机械进行了扣押并立案查处,2013年10月该幅土地的4起非法开采案件全部结案,此后在日常巡查中没发现新的非法开采行为。

2.群众反映的“从诚德炼钢厂拉来有毒废渣填埋”情况不属实。经询问当地村民及村干部,2013年,曾有村民运来两车矿渣在该处堆放,被村民劝阻,已于当时全部清运拉走。市环境保护局现场用PH试纸对坑塘水进行检测,pH值比色显示数值在7到8之间。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铁山港区政府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对盗采白泥遗留的坑塘要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七、关于“南康镇莲塘村,银拓生物有限公司附近500米,

有近30亩宽的蔗泥随意堆放,长时间没人处理,发酵产生臭味,渗漏污染地下水。”(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10058)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铁山港区石营线南侧路旁、银拓生物有限公司与南康镇莲塘村之间有3个堆点,堆放面积约8亩,堆放的主要是糖厂压榨后的滤泥,滤泥堆上已长满低矮草本植物,近闻有臭味,堆场东、南、北边为树林、西边为农田,周边300米内无民居。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的“滤泥堆放”情况属实。该处滤泥为南康镇莲塘村四队村民陈某某于2012年11月开始堆放,用作甘蔗、果树等作物的肥料,后因土地承包及甘蔗价格下滑等原因未能使用完,导致堆放至今。针对该问题,调整组已现场责令该村民立即改正,并于8月30日妥善清理完毕。

2.反映的“污染地下水”情况不属实。银拓生物有限公司及周边绝大部分村民饮用水为南康水厂供应的自来水。6月23日,市环境保护局对银拓生物有限公司备用井及周边村民备用井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除pH超标外(地质构造引起的,属原生性污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浓度均未超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铁山港区政府督促辖地南康镇政府进一步做好滤泥处理情况的监管,确保整改按期完成。

八、关于“益民砖厂(含有搅拌站和碎石场)无相关手续,生产过程中粉尘、噪音扰民。”(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10077)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益民砖厂实为合浦县公馆利民砖厂,位于公馆镇石岭村委长岗岭村右侧,土地权属是公馆镇石岭村委长岗村的集体土地。砖厂有32门开口窑,属2015年前国家明令淘汰类;主要产品为页岩烧结砖;年生产规模3000万块标准砖;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11月12日—2017年11月12日;无办理工艺设备登记备案和环评审批,无安装脱硫除尘设施。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6月16日,合浦县住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供电等部门和辖地公馆镇政府联合执法,依法对公馆利民砖厂进行断电停产,查封制砖设备。2018年6月24日,公馆利民砖厂开始自行拆除窑体;2018年6月26日,拆除完成。

2018年7月3日,合浦县工作组现场核实,徐某某在该砖厂新建了一个没有硬底化的铁棚。该铁棚没有办理土地使用相关手续,属非法占用土地。此外,徐某某在该砖厂旁还建有1个搅拌站和1个碎石场。经查,该搅拌站和碎石场占用的土地均未办理土地使用相关手续,属非法占用土地。目前,碎石场已自行拆除,搅拌站仍在生产。据进一步了解,该搅拌站于2017年5月开始建设,9月投入生产,主要以碎石、沙、水泥为主要原料加工生产混凝土。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天加工生产混凝土约200立方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水滤处理后外排。检查过程中,工作组还发现该搅拌站尚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距离最近的村庄约500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工作组已现场要求该搅拌站负责人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休息时间不得从事生产活动,防止污染物污染周边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合浦县政府抓紧该宗非法占用土地案件的办理,尽快查处到位;加强日常的巡视监督管理,要求该企业及时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防止污染物污染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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