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批准书遗失补发公告

北海日报 2018-06-28 10:03 大字

温相明、温相萍代林国英(已故)向我局报失1997年原合浦县土地管理局颁发给林国英的《合浦县建设用地批准书》,证号为:北海市合浦县(1997)就业用地字第2288号,批准用地位于泮塘林屋小组就业地19号,证载用途为兴建私人房屋,证载用地面积为124.856平方米。申请人于2018年5月3日在《北海日报》刊登遗失声明,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现公告征询异议,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的,遗失的证书自行作废,我局将依法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核发新证。

特此公告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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