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十期)
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十一批)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石康镇鲤鱼村公所附近有一家白泥厂将污水排入南流江分支,有十几个村受到影响,农田和林木、水源地都受到影响。”问题(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70033)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冯宇白泥厂”实名为合浦鸿宇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合浦县石康镇细廉陂村委许屋村。项目于2017年3月经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函复同意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环保备案。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主要以陶瓷土矿为原料加工生产高纯度陶瓷土矿,生产规模为年产2万吨陶瓷土矿,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原矿—水洗—搅拌—过筛—沉淀—压滤—成品包装—外售,项目工艺废水采用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有硬底化沉淀循环池2个,雨水收集池3个。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该投诉属重复投诉,与第十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60061)投诉问题相同。
1.对“将生产废水直排入南流江分支”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年加工2万吨陶瓷土矿项目工艺废水沉淀循环使用,没有发现工艺废水直排外界水体。但厂区地面有生产原料和产品洒落,工厂大门有雨水冲刷流入厂南面水沟的痕迹,可能造成环境安全隐患的问题。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除矿区因停止采矿原因未验收外,其余审批手续齐全。该公司虽不外排生产废水,但厂区地面有较多原料撒漏物,且未建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
2.群众所反映的“曾多次向环保局反映,未见处理”情况不属实。自2017年以来,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多次会同石康镇政府对该公司进行检查。2018年2月6日,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向投诉群众作出有《关于石康镇鸿宇白泥厂排污水流入南流江信访事项调查处理的答复意见书》,反馈投诉处理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责成合浦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完善厂区初期雨水收集系统,防止雨天时洒落地面的生产原料和产品随雨水冲刷外排外界水体环境。相关环保手续和整改完成之前不得生产。
二、关于“北海市永明珍珠有限公司(原宏发珍珠养殖场)综合楼和养殖珍珠基地的员工受到中石化炼油厂的污染:一是该炼油厂排放废水至海域造成海洋污染,严重影响养殖珍珠基地;二是炼油厂火炬口排出的废气很臭,距离永明珍珠综合楼不足200米;三是永明珍珠的珍珠场位于中石油炼油厂的安全防护距离内,造成该珍珠场停产七年,目前得不到有效的赔偿。”问题(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80006)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的环保手续情况。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进行项目环评,取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评批文(桂环管字〔2008〕315号),2010年3月动工建设,2012年1月1日试生产,2012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桂环验〔2012〕165号)。后在原项目的基础上实施了产品质量升级改造,于2014年8月份取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桂环审〔2014〕149号),2015年11月开始建设,2016年1月完成。2016年1月22日投产,2017年7月19日取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验收批文(桂环验〔2017〕77号),环保审批手续完善。
2.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排放情况。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重点污染源国控企业,主要的污染物排放口均装有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在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北海市环境保护局的监控中心可以对该公司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公司有1个废水排放口和14个废气排放口,厂区内建设有1套污水处理站、1套硫黄回收装置和1套烟气脱硫装置。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铁山港深海排放管外排,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直接外排,废水排放口、烟气脱硫排放口、硫黄回收装置和2个动力锅炉排口等5个主要的排放口均安装有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设备,对污染物排放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定期对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在线监控和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污染物能基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北海炼化码头位于北海炼化南面海域,2015年12月投入使用,整个码头设有围堰,含油废水和生活废水统一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到北海炼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的火炬塔位于厂区南面淡水口位置,排放高度为150米,主要作用是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泄压,在装置出现紧急情况时,含烃、含氢的尾气需通过火炬燃烧后外排,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燃烧后主要产生二氧化碳和水。
2018年6月9日,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永明珍珠公司养殖基地附近海域进行监测,海水监测结果为优秀,一类水质。
(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该投诉属重复投诉,与第一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080063)投诉问题相同。
2011年中石化卫防区启动征地搬迁后,北海市永明珍珠有限公司与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卫生防护区征地搬迁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征地搬迁问题上一直未能协商一致。近年来,指挥部多次积极跟踪协调,努力推进补偿工作,但在补偿标准上,始终未能取得积极进展。据了解,由于市场等因素影响,该公司已于2011年停止生产运营。经进一步核查,该公司综合楼等没有办理建设用地审批以及规划、建设等报建手续,且不能提供其在北海炼化投产前的生产证明材料。鉴于此,指挥部停止与其协商征收补偿事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由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卫生防护区征地搬迁指挥部及辖区铁山港区政府继续研究推进北海市永明珍珠有限公司的补偿事宜,待司法确认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督促辖区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加大对辖区企业的环保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强化环保责任,一旦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查处和责令整改,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对环境管理工作的监督,切实维护辖区环境安全。
三、关于“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富屋村委东岸场村的炼钢厂将废渣堆放在村民房屋旁边,大雨后钢渣污水渗入地下层,污染附近居民地饮用水及周边环境。同时来信人还反映其房屋、耕地及养殖虾场被占用。”问题(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170012)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核查,铁山港区兴港镇富屋村委东岸场村共发现矿渣堆放点3处,均为矿热炉渣,一处位于营闸路旁,为一村民用于铺整其屋前路基使用;另有两处在东岸场进村道路旁,约400多吨,目前未寻找到堆放人。
(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对于营闸路旁的矿热炉渣,铁山港区政府已责令该村民进行处置。6月19日傍晚,该村民已将散开的约3立方米矿渣收集在门前硬底化的地上,并用防水胶布覆盖,待联系好地点后将其清运;另两处矿热炉渣,已由辖区铁山港区兴港镇政府于6月21日清运至诚钢公司堆场,与该公司堆场内的矿渣一并处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矿热炉渣发现地点周边两户村民水井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特征性重金属污染物不超标,常规污染物除pH(地质构造引起的,属原生性污染)超标外,其余均达标。
目前,辖区铁山港区兴港镇政府正对来信人反映的房屋、耕地及养殖虾场被占用的民事纠纷或土地纠纷问题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将依法调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责成铁山港区政府对辖区范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有矿渣乱堆乱放等情况的,要及时进行查处并做好清运工作,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做好群众调解工作,切实化解纠纷问题。
四、关于“北海市地角的沃利化肥公司每年消耗磷矿石5万吨,磷矿石中氟含量3%,产生氟含量约1500吨。对外称含氟废水返回生产。要求检测附近地表氟含量。群众经常向市环保局反映但从来不检测。”问题(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170039)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北海市沃利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海市沙井头村原北海市化肥厂内。北海市化肥厂建于1958年,属于国有老企业,2010年改制时安置了大部分职工,还有少部分职工承包了化肥生产车间,并成立了北海市沃利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过磷酸钙(化肥)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原料为磷矿和硫酸(外购),年使用量分别为6万吨和1.5吨,年生产过磷酸钙肥约5万吨,日产生含氟氟硅酸液体约8吨。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混合球磨—化成—熟化—打包—成品。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工艺老旧、污染防治设施腐蚀严重,高位槽内有大量未及时清理的四氟化硅沉积物。从工艺流程分析,该公司将化成工段产生的含氟化氢气体用水吸收后转化成氟硅酸液体,再添加到磷矿研磨矿浆之中。由于在现场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环保部门未能取得直接证据,不排除因生产而造成地表氟含量超标可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责成市环境保护局和海城区政府进一步做好厂区周边表氟含量检测,及时公开结果。同时要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该公司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
五、关于“合浦县党江镇五星村附近的海域沿岸有一家采砂场存在非法采砂行为,破坏滩涂及红树林,对当地渔业、红树林以及海洋生态环境均造成严重影响。如遇检查即停工几天,过段时间继续开采。”问题(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170058)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的党江镇五星村应为党江镇流星村,流星村旧称五星村。周江(西门江)流经该村,与廉州镇禁山村委隔江相望。流星村实为江域沿岸范围,群众反映的流星村附近的海域实际为西门江下游。群众反映的采砂场实际位置系流星村对岸的廉州镇禁山流域。群众举报的五星村附近的海域沿岸砂场均已于2017年全部清理拆除完毕。
(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该投诉属于重复投诉,与第十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60013第2小点)投诉问题相同。
1.群众反映的采砂场实际位置系流星村对岸的廉州镇禁山流域,该区域原有三个采砂堆场。在去年及今年4月开展的南流江河道采砂堆场清理行动中,上述砂场已全部清理拆除完毕。2018年6月17日,有关部门现场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北海市大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在其中一处采砂堆场旧址进行乾江围标准海堤项目建设,存在擅自在河道内取砂、取土的行为。对此,有关部门已责令施工单位北海市大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乾江围建设指挥部停止擅自在河道内取砂、取土的行为,并要求于2018年6月18日之前恢复原貌。6月19日,有关部门再次检查,已恢复原貌。
2.五星村附近的海流域沿岸均不属林地,有关部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非法采砂行为及红树林生长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责成合浦县政府继续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南流江河道采砂堆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巩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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