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店铺取快递被狗咬伤 店老板判赔2.5万
2019年,四川通江一女子到一家店铺拿快递,结果被狗咬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后来,女子曾到重庆治疗产生医疗费用,与店铺老板产生分歧。随后,她将店铺老板起诉到法院。今年4月,通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店铺老板赔偿女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5万元。
当事店铺老板隆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摩托车店是做生意的,并不是专门放快递的地方,“当天她从店铺4号门进来,再从5号门出来时,就被屋内的狗咬伤。”隆先生说。隆先生曾在法庭上称狗不是自己的,但他表示:“不管是谁的狗,它在我门市上咬人了,这是事实。”但同时称,女子周某在没给自己打招呼的情况下进入店铺被狗咬,周女士的行为有不妥之处。“如果给我打招呼了,狗可能不会咬她,或者我会提醒她店里有狗。”他说。另外,女子被咬伤后,自己及时给付了狂犬疫苗费,但女子后期到重庆治疗,有故意扩大医疗费用嫌疑。“通江县人民医院是“三甲”医院,对周女士被狗咬伤的情况是具备治疗条件的,为什么她还要到重庆去治疗?”隆先生表示,自己对周女子的治疗行为有怀疑,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决定上诉到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记者也联系上当事女子周某,她表示自己很忙,不愿意接受采访。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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