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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劳务纠纷案司法救助巧化解

四川法制报 2017-08-25 01:29 大字

严伟本报记者张伟

不久前,家住平昌县江口镇小角楼大道的七旬老人向岳灵,收到了平昌法院执行局干警给他打的最后一笔司法救助款,一场将近十年的劳务纠纷执行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人老多病家境艰难的向岳灵,在电话里连声向负责他案子的执行法官说:“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做了大量工作,我这把老骨头或许早就不在了。”

未付的工资 拖了快十年

这场官司还得从2001年说起,当年被告达州燃源公司董事会决议在平昌设立分公司,命名为平昌陶瓷分公司,同年12月,原告向岳灵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月,约定月工资450元和一系列生活管理、福利等事项。劳动期满后,向岳灵继续留在平昌陶瓷分公司工作,担任办公室主任职务。

2004年,平昌县陶瓷分公司停产歇业后,向岳灵作为留守人员继续留厂,但该公司一直未能恢复经营。2009年2月,向岳灵书面申请辞职,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垫支养老保险、医保等。向岳灵向平昌县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支付原告各项费用77758元,随后判决生效。

在申请人向岳灵提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达州燃源公司查找被执行人,该公司已经不存在,在达州市工商局查该公司资料确认已经注销,造成该案无法执行。但老人一度误解法院执行工作,认为法院判了就得问法院要钱。加上长期多病无钱治疗,家中十分困难,多次要求法院执行兑现。平昌县法院执行干警为了化解矛盾,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专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该情况,并找老人谈心、交换意见,确定了在司法救助中逐步解决的方案。

老人很意外 拿到救助款

在平昌县法院执行局,记者见到了向岳灵。谈起这起执行案件,老人感慨不已:从最初的情绪对抗到后来的感激,是因为亲眼目睹了执行干警的辛苦工作。“在我申请执行后,法官数次来我家了解情况,刚开始以为他们没去问过,到后来一起和法官前往达州多次,见证了执行工作的艰难和心酸。”向岳灵说:“那次去达州是7月酷暑天,执行法官和我一起住小旅馆、吃路边摊。我们到处去查询被执行人,打听他们的住处,白跑了无数次,实在是太难找了。”“后来,我再也不认为法院的执行法官不作为了,在我自己都不抱希望,隐隐感觉这事要黄了的时候,法官竟然找我去谈话,说相关部门领导决定要给我司法救助。”

向岳灵介绍:“2013年开始,我拿到了第一笔司法救助款,前前后后领了五六次,总共领了6万多元。吃药看病的钱勉强能维持了,家里的负担也轻了些。”

对于这件执行案件,向岳灵老人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没有想到和感谢。“一是没有想到自己都准备放弃了还会拿到钱,二是没想到执行干警对于自己一些过火的做法丝毫没有计较;现在想对他们说一声感谢,感谢他们的辛苦工作,感谢党和政府,拿到钱我心里十分高兴。”

平昌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拥说,做实司法救助,一是能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当事人,二是能化解社会矛盾,赢得群众的称赞,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司法红利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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