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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30条连载(一)

巴中日报 2017-07-11 06:02 大字

说明:相关扶持政策均由市级相关部门提供,选编时间截止2017年5月,各地如有变化按各地实际执行的为准,同时,选编截止时间点后政策如有变化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一、教育保障政策

1.学前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参照同类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教育部门,咨询电话5266251)

2.义务教育。①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教育部门)

3.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①据实免除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②为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每生每年2000元普高国家助学金;③全部免除公、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除艺术表演专业外中职学生学费(特别说明: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可以另行收取);④对中职涉农、戏曲表演专业一、二年级学生和20%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提供国家助学金,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一、二年级学生,再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对中职在校三年级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教育部门)

4.普通高校。①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生活费补助;②入学前户籍在巴中市的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全日制高校学生,可在户籍地申请生源地国家贴息助学贷款,标准为:本专科生(含高职)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可贷12000元。(教育部门)

5.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享受现有普惠性教育资助政策后,仍面临与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的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教育部门)

6.雨露计划。从2016年春季入学开始,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每生每期补助750元。(扶贫移民部门,咨询电话526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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