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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举报:有人的残疾证与实际不符巴中市巴州区残联深入基层公正处理信访案件

四川法制报 2016-11-24 10:07 大字

10月25日上午9时许,巴中市巴州区残联办公室来了一位大约60岁的老大爷,实名举报大罗镇字库村农民陈某。老大爷称,陈某办的肢体二级残疾证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希望残联解决此事。

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该区残联决定必须及时查明案件真实情况。10月28日,该区残联党组书记陈伦周、纪检专员廖碧英、群众信访科胡波及财务科李丽等一行人翻山越岭,深入到大罗镇字库村进行了走访,接触20多位群众和村社干部,对此案件进行核实调查了解。

当残联工作人员在现场通过对陈某的询问得知,陈某是2013年办的残疾证,当时右手受伤严重,无法劳动,伤残情况符合二级肢体残疾的办证标准,加之因为大罗镇离城镇偏远,在办证程序上是通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签字同意证实,本人未到残联来申请,当时办的是二级肢体残疾,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相应的护理补贴。

陈某手术后没有干活,通过几年来的逐渐康复,右手功能得到了一些恢复,目前的残疾状况只符合四级肢体残疾标准,这与信访人举报情况相符。了解真实情况后,现场的残联办案人员给出处理意见:一是将陈某的肢体二级残疾等级降为四级,并按相关程序办理;二是相应地取消陈某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了陈某的思想工作。

对于残联办案人员的处理意见,当事人陈某没有异议,非常乐意地接受了。事后,该区残联也及时联系了此案件的信访人,将处理意见告知他,信访人对该区残联的处理结果也非常满意。

据悉,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残疾人优惠政策的逐渐增多,由于过去对部分残疾人状况核实不准确、办证程序的不规范、残疾人的逐渐康复等因素造成残疾等级与现状不符,影响了社会的和谐,造成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因此,该区残联对此类来信来访的案件高度重视,正视问题的存在,第一时间现场查明情况,纠正以往办人情证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及时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切实维护了残疾人和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吴桐苗国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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