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城镇户籍子女继承你想问的都在这里
□本报记者 张立峰
10月20日起,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中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消息一出,引发社会热议。作为受益人——户口已经迁入城镇的子女们有何反应?宅基地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意味着什么?记者联系了几位在外务工的川籍农民工代表,倾听他们的声音。
提问: 短期无法回乡,政策是否长期有效?
川籍农民工代表:杨军 年龄:43岁 籍贯:广安区花桥镇蒲莲乡
务工所在地:东莞市长安镇 家中老宅面积:139平方米
杨军的老家在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蒲莲乡,在东莞打拼12年,杨军不仅挣了钱买了房迁了户口,还把妻儿一并接走,并把儿子送进了东莞的中学。按照他自己的话,他这就是“移民”。除了自己一家,杨军还有一个姐姐,但也早已嫁人离开了老家。“现在在老家的只有父母,姐姐离得还近些,她会抽时间回去照顾老人。”杨军说。
“我只希望这个政策是永久的,不要又变了,不要等我回家之前又暂停办理了。”杨军告诉记者,他多年在东莞拉建材,老板一个电话,就得立马出车,经常是身不由己。“此外,我老婆在餐馆上班,过年都不得请假,我们一家都没有时间回去。”杨军担心,如果政策只持续了两三年,到后面又停止了,他就错过了继承的机会,“所以,我希望的是政策一直不变,最好是能一代代继承下去,能继续把老宅继承给我的儿子。”
专家答复
政策不会变动大可放心
城镇户口子女继承是永久的吗?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答复》是由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是不会变动的,在外务工人员可不必着急回乡办理。
提问: 农房年久失修,是否需要翻新整修?
川籍农民工代表:杨毅 年龄:45岁 籍贯:南江县寨坡乡
务工所在地:佛山市顺德区 家中老宅面积:142平方米
在广州打工23年,南江县寨坡乡人杨毅早已把佛山当成了自己的第二个家。从1997年起,杨毅就到广州打工,其间认识不少朋友,大家互相照应,彼此成了最亲的人。2008年,杨毅在佛山收获了爱情,有了自己的家庭,随后他的两个孩子相继在佛山出生,在佛山上学。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前年,杨毅把妻子也介绍到了自己所在的公司,两人成了公司的双职工。
和杨毅情况相同的,还有在广州越秀区生活的农民工唐吴华。自2008年汶川地震后,唐吴华就去到广州打拼。她在广州创办了自己的特殊教育学校,同时,还在广州买了房,并成功迁入了户口。
得知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宅基地的消息后,杨毅打算回巴中翻修一下家中的老宅。“我仔细看过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但是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在杨毅看来,这意味着有房的时候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因为父母去世多年,我也很久没回过老家,再不回去,我连房子位置在哪都快忘了。”杨毅告诉记者,政策出台,刚好我回去翻修一下,这样就放心多了。和杨毅的情况类似,唐吴华的父母早已搬到德阳市旌阳区生活,老宅早已闲置。“家中房子在,但很少有人回去,我打算回去翻修一下。”唐吴华说道。
专家答复
要有房,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继承
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城镇户籍子女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须在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宅基地则根据房地一体原则一并进行不动产登记。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李如嘉认为,这一政策能有效刺激一部分人翻修农村老宅,从而避免房屋倒塌土地被收回。
提问: 想回乡经营老宅,孙辈能否继承?
川籍农民工代表:秦佳 年龄:31岁 籍贯:南部县五灵乡
务工所在地:佛山市顺德区 家中老宅面积:138平方米
和杨毅、唐吴华相比,秦佳的父母早已是城镇户口,秦佳小时候在南充市区长大,如今还在南部县老家生活的只有秦佳的爷爷和奶奶。
2019年记者第一次见到秦佳时,他就表达了想要回到老家的愿望。“爸妈想让我回四川,我也想回,在外面总是没有归属感。”秦佳表示,这两年他看了一些德阳的工作,但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如果一直找不到,他打算先回来,把爷爷奶奶接到德阳,把老家的房子重新装修做民宿。
最近两年,秦佳和父母回老家过年,他感觉农村的面貌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很多人投资做乡村民宿,生意很好,我对这方面也很感兴趣。”秦佳告诉记者,目前他已经装修了一套民宿,另外打算继续装修,将旁边用于仓储的房屋也一并利用起来。
得知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这一消息后,秦佳最关心的是城镇户籍的孙子辈们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我爸继承了爷爷奶奶的老宅,今后我父母走后,我能否继续继承宅基地和老宅?”秦佳仔细阅读政策后认为,这一块并没有明确说明,“希望能一直继承下去,这样我作为投资人,心里也会更加踏实。”
专家答复
保护农民利益并能合法继承下去
农村户籍父母将宅基地连同农房一并继承给城镇户籍子女,城镇户籍子女能否继续继承给城镇户籍子孙?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是可以的,《答复》没有明确说明城镇户籍子孙不能继承,政策始终保护农民利益并能合法继承下去。同时,该政策的出台有助于子女返乡做乡村旅游经营,在带来农村人气的同时,还带来了自身消费和投资。
提问: 在外打拼多年,落叶归根能否实现?
川籍农民工代表:王中明 年龄:55岁 籍贯:营山县涌泉乡
务工所在地:惠州市 家中老宅面积:180平方米
王中明在吊装公司上班,是一名吊车驾驶员。虽多年在外工作,但王中明一直没有在惠州买房子。“除了经济问题,思乡心切也是很重要的一块。”王中明表示,他没有落户惠州,因为公司不给落,但自己在南充买了房,户口迁到了嘉陵区。
“在这个政策出来前,我早就以为家里的老房子与我无关了。”提起这件事,王中明还十分后悔将户口迁出。在王中明看来,如果农村户籍迁出,那老家就跟自己没关系了。
家中房屋情况怎样?王中明告诉记者,老家房子有大约180平方米,分为两层,一楼是堂屋,堂屋两旁各有一间大卧室;二楼是客厅,另外还有三间卧室。
如果能够继承,王中明计划将老宅重新装修,因为家中家具电器已经十分老旧,在外多年的他,十分希望晚年回到家乡生活。“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落叶归根,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田地,让落叶归根。”王中明感叹道。
专家答复
年轻人放心落户老年人放心返乡
“让年轻人放心落户,让老年人放心返乡,这是政策带来的利好。”四川农业大学教授龚荣高表示,政策不仅有利于我国城镇化发展,提升户籍城镇化率,最重要的利好是能吸引大量在城市中的中老年人返乡生活,这不仅有利于农房修缮改善农村风貌,还能增添农村的人气。
“农村最缺的还是人气。”龚荣高认为,政策保住了农村房屋,让老一辈人能落叶归根,他们不仅自带消费,还有助于推动乡村旅游,还能自带资金返乡改造家乡,可谓一举多得。
新闻推荐
“今年秋雨多,移栽的时候要栽深点……”近日,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高级农艺师刘定远(左一)在沙河镇红旗村给村民讲授油...
南江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南江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