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审理首例“保护伞”案件

四川法制报 2020-06-04 01:53 大字

本报讯(庞赛男 刘勇 记者张伟)5月21日,巴中市恩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邵某某犯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案。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恩阳区法院审理的首例“保护伞”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9年,被告人邵某某在任南江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46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148.98万元;2019年5月5日,邵某某作为南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在对南江县信访局将上级有关部门转来匿名群众举报吴某某涉恶问题线索转交南江县公安局处理时,邵某某获知了举报内容后告诉了吴某某,叮嘱其做好应对措施,后邵某某又告知其线索办理进展内容。

审理中,被告人邵某某对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将对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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