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村“1+N”文明乡风馨香扑面

四川农村日报 2018-08-17 06:02 大字

□刘旭 特约通讯员 肖定怀

8月12日,虽然是星期天,但南江县朱公乡杨岭村的调解室里,4名调解人员依然坚守岗位,耐心调解一场矛盾纠纷。“只要老百姓有矛盾,我们就要进行化解,尽量让矛盾不出村社就得到解决。”南江县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该村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探索建立了“1+N”工作机制,“1”即村规民约,“N”即根据本村实际,对水利设施、集体资产、村社道路养护、环境卫生、红白喜事等进行依法依规管理,逐渐走出一条法治富民兴村的新路子。

村规民约助推依法治村

“对自己的房屋一日一扫,一月一大扫,一季度一整治;教育引导小孩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看管好自己的牲畜、家禽,做到圈养不乱跑……”这是《杨岭村村规民约》关于环境卫生的管理办法,条条规定都切合农村的实际情况。

而三年前的杨岭村,部分农户住房环境卫生脏乱差,部分村民思想守旧。“在脱贫攻坚的好政策下,我们村发展了产业、修建了新居,但村民的思想还有待转变。”村党支部书记张中清说。村“两委”干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此,村“两委”召集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开会讨论,研究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言行举止,努力形成良好风气。

怎样制定村规民约?制定后又如何监督村民遵守?村“两委”按照宣传动员、形成初稿、村民讨论、合法性审查、张榜公示、表决承诺、公布实施“七步法”制定了《杨岭村村规民约》。内容包括:自觉争做遵章守法诚信好村民;自觉维护村内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践行孝道文化、弘扬社会美德、处理好邻里关系;自觉爱护集体财产;自觉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1+N”自治公约;自觉参与执行议事参会制度;以及违反村规民约的处罚制约。

“村规民约反映了村民共同的心声,大家都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让百姓遵纪守法,让村里形成了文明风气。”张中清告诉笔者。

依法公证养成法治思维

三年前的杨岭村,农户买卖房屋私下定条约,买房子也顺带买了土地,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直到后来发生了黄某与赵某的房屋买卖纠纷案,村民才明白了依法办事的重要性。

原来,当时杨岭村村民赵某准备卖掉自家房屋,村民黄某也有意购买,几番私下沟通后,两人达成协议,黄某以1.15万元的价格购买赵某的房屋,顺带购买了赵某家的土地。一年后,村里发展起了产业,赵某与黄某因土地问题产生了矛盾。赵某声称房屋卖给了黄某,但土地所有权属于自己;黄某则声称购买了赵某的房屋和土地,而且有房屋购买协议为证,所以房屋和土地属于自己所有。

双方僵持不下,多次协商未果,便到村委会寻求村干部解决。在翻阅相关法律规定后,村“两委”得出了土地买卖违法的结论。黄某对此不服,随即前往南江县司法局、南江县法院等单位寻求解决,依然得到了土地买卖非法的答复。

经过依法调解,双方和解,赵某对黄某进行了赔偿,并依法拿回了自己的承包土地,此事得到圆满解决,也为杨岭村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村“两委”干部主动出击,凡遇村社开会,都会以此案例为村民讲法,主要围绕房屋买卖、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讲解,让村民提高法治意识。

“经过这件事,以及我们多次的法治宣讲,如今在杨岭村,只要有房屋买卖、土地流转、池塘承包、房屋租赁等协议、合同,村民都会第一时间去南江县公证处进行公证。”张中清说。

红白喜事礼金不超200元

以前在杨岭村,遇到红白喜事,亲戚、邻里都要比比谁家宴席高档、谁家花钱多。办一次宴席,少则一两天,多则三五天,动辄三五十桌,讲究大场面。“餐桌上总要七碟八碗的,每场红白喜事办下来花费好几万元,既费时费力,又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杨岭村第一书记胡小俊说。

为了遏制这种不良风气,杨岭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并制定了红白喜事管理办法,得到村民的支持。村民马旭成今年60岁生日那天,没有宴请村民,只在家里烧了几个家常菜,和家人一起简单庆祝。“节俭办事不仅省心省力,还省钱。”马旭成说。

如今,在杨岭村,如果有村民准备操办宴席,红白喜事理事会的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前去核实,如不是婚丧嫁娶,便会立即阻止;如果是婚丧嫁娶,便会要求其菜品不超过15个,客人随礼不超过200元。

杨岭村移风易俗正逐渐深入人心,丧事简办、喜事不攀比等蔚然成风。说起这些变化,村民纷纷点赞:“多亏了我们村红白喜事的管理办法,村里的风气好多了,以前办宴席是为了相互攀比和收取礼金,现在办宴席是为了增近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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