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上门送追回的被盗款

陕西农村报 2020-09-11 01: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韩小珍 通讯员 杜永清)近日,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检察官冯新君和助理专程赶赴岐山县蔡家坡镇,向一起盗窃案件的被害人家属李阿姨送上2250元退赔赃款。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骑摩托车专门寻找独行老人作为侵害目标,借口搭讪谎称查找“殴打其父”的人。在模仿比划打人动作过程中,张某趁机盗窃被害人随身钱财。2020年7月,张某所涉盗窃案件移送至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冯新君审查发现,张某在宝鸡地区实施流窜作案13次,盗窃金额400元至8200元不等,13名被害人均为经济拮据的农村老人。

为了最大限度地挽回盗窃案件被害人的损失,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服务保障民生贯穿始终,把追赃挽损作为工作重心,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开展耐心细致地教育。最终,犯罪嫌疑人张某表示认罪认罚,并联系家属退还了全部赃款29890元。

文章开头的李阿姨,就是其中一起盗窃案件的被害人林某之妻。林某因病已经去世,李阿姨独自生活。为了让老人早日拿到被盗款,陈仓区检察院决定安排检察官专程上门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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