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拨付2000万元支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本报讯(记者 高振博)记者7月31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近日对西安市新城区、铜川市印台区、宝鸡市岐山县等10个2017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对每个县(区)补助200万元,共拨付2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据了解,陕西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旨在进一步健全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体系,加大食品安全抽验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三小”综合治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体系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等。自2012年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省财政共拨付7000万元对35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给予奖励。
新闻推荐
两大展览两天观展人数超两万人次本报北京7月22日电(记者吴晓铃)“古蜀华章——四川古代文物菁华”展7月19日在中国国家...
岐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岐山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