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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国土资源部提出,力争在年底前所有市县全部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通俗地说,就是一个人有几套房,只要登记过

宝鸡日报 2017-05-25 04:01 大字
老房证依然有效新证变更为不动产权证

5月 9日下午,记者来到市区陈仓园市民中心东侧一楼大厅,发现原先这里悬挂的“宝鸡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处”的牌子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宝鸡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两块牌子。

在办证大厅,前来咨询办证的市民不少,但并未出现“办证热”或“换证热”。市民屈女士将自己一套位于高新区高新大道的小复式房卖给了黄先生,他们将网签协议、付款凭证及原房主的“房产证”交给办证窗口进行过户,现在新的产权证已经落到了黄先生名下,就是崭新的“不动产权证”。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李海林解释说,实施不动产登记后,房子交易后就把《房屋所有权证》换成了《不动产权证书》,但只要房子所有权不发生变更,过去的房产证依然有效,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强制换新证。当然,如果自愿申请更换也能办理。

近一年来,已经有一些市民自愿把旧证换成了新证,有的是过去用房产办过抵押贷款,在贷款还完后,就申请换证了。按政策规定,以前未登记办证的现在如果登记,就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而不再发放《房屋所有权证》。近一年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已累计办理金台、渭滨、陈仓和高新区辖区的不动产权证 2.31万份,为不动产抵押办理登记证明 2.9万份。

新证旧证除了标识字样不同,封面长得很相似,那么到底有哪些不同呢?从证书内页对比,新证旧证都有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基本信息,但新证最大的变化在于把房与地关联了起来,新增了 28位数字的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并且有防伪标识。李海林介绍,单元号就是不动产的“身份证号”,一宗一号,具有唯一性,这就是将来全国联网后依法查询的“识别码”。至于大家所关心的证书“加名字”问题,仍按原规定执行,仅限夫妻关系可以免税,必须持合法证件且经夫妻双方签字同意才能办理。

实施不动产登记后,如果给房子办证,税费方面有无变化呢?市地税局直属分局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大厅负责人李红伟介绍,从 2016年 2月开始,国家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办理个人住宅权属登记、面积在 90平方米 (含 90平方米 )以下的,两套房及以下的均按 1%缴纳契税; 90平方米以上的,一套房按1.5%缴纳,二套房按 2%缴纳;存量房交易环节,个人住宅产权证满2年的免征增值税,不满 2年的,按交易价格的 5.6%缴纳增值税及附加。而在行政规费方面,自今年 4月1日起,国家对新受理的房屋登记,取消房屋转让手续费,仍然保留登记费和工本费,个人住宅每证登记费 80元,非住宅每证 550元,都含工本费。而共有产权从第二件证书起,每证工本费 10元。

不动产要落宗地籍地权是首要核心

在许多老百姓眼中,似乎不动产就是房产,或举家居住的房子,或者购买的商铺,或是生产用厂房,这样理解不能算错,但并不全面。根据 2015年 3月 1日起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就是我们常见的工业商业用地、房屋、林地、耕地、宅基地、草地、水域等。

长久以来,各类不动产的登记管理和确权颁证分散于多个政府部门,多头管理,标准不一,给老百姓办事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国家对不动产实施“一揽子”管理,推行以地管房,房地合一,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承担不动产的统一登记管理。

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拴科认为,以地为枢纽,实施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是从地产到不动产的一项重大改革,不但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增加了社会诚信度,而且能保护老百姓的合法物权,方便群众办事。

不动产不论是房是水是树还是矿藏,都与土地密不可分,因而地理坐标和范围大小很关键,这就是落宗,也是不动产的基石。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科副科长马立秦说,地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确权的基础性工作,无论是工程建设用地还是商业用地,无论是竞买所得还是政府划拨,都必须经过测量勘验,才能 发给相应的权属证书。 2014 年,金台区一家物流企业 经过招拍挂,获得了一宗 101亩土地的使用 权, 做工业仓储用 地。 去年 10月,该企 业用《国有土地使用证》作抵押,贷款 500万元;今年 2月,他们又以新换的《不动产权证书》作抵押,在地价评估值范围内再次贷款 500万元,就先后两次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明》。该中心二科副科长牛利平介绍,用土地和地上的附着物作抵押,有利于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难问题。

林地农房逐步办证不动产信息共享曙光在前

买房子住进去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己的房子,只有拿到了红本本,从法律意义上说房子才是属于自己的。那么实施不动产登记后,农民给予集体土地上的房子、林地、承包地能不能办证,能不能实行有偿交易呢?

实施不动产登记后,宝鸡市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从2016年 6月 13日起,相关部门不再颁发旧版的土地、房屋、林木权属证书(暂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人自愿申请或在办理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据介绍,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面广且较为复杂,国家统一设定了过渡期,暂不纳入不动产登记范畴。

从 2011年开始,宝鸡市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积极试点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不少农民已为自家房屋领到了红本本。由于农村房屋使用的是集体用地,因而农村房屋的交易是有限转移,只能在本经济组织范围内买卖。按政策规定,农村房屋如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会标注一个“农”字,与土地出让性质的商品房相区别。

农村房屋办证并不意味着“小产权房”漂白了,这是两码事。王拴科表示,“小产权房”是未经国家批准,在未经国家征收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手续不合法,不会发证,也提醒购房者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这种手续不全不能办证的房屋。

记者了解到,目前林地正在从林业部门移交资料,国有林地已经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岐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首个涉及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这宗3亩多的林地是凤鸣镇城北村的集体经济林,由于承包权发生变更,经权利人申请,他们在开展权籍调查后予以发证。同时,岐山在京当镇开展了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共调查宅基地 2928宗,不予以确权的 11户,调查集体建设用地 32宗,予以确权 18宗,目前,经过省市的验收评审,已进入公示阶段,无异议后将正式发证。

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宝鸡市启动后,市县两级已投资 1700多万元,建成了市本级和 8个县的不动产信息登记平台,累计办理了 2.7万份《不动产权证书》和 3.25万份《不动产登记证明》,实现不动产融资 160多亿元。截至今年 4月 14日,宝鸡市 9个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已成功与国家级信息平台对接,提早完成了省上要求的 6月底前接入的目标,占全省信息接入量的71.58%,位列全省第一,在不动产信息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上先行一步。

不动产登记即将结束“九龙治水”的混乱局面,信息共享也为期不远。那么,将来是不是可以凭“宗地号”随便查询别人的房产等信息呢?答案是否定的,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国家机关才可以依法查询,每个人的不动产信息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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