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发现结婚证是假的“丈夫”又和别人结了婚
“3月19日,我丈夫说他回眉县老家办事,没想到是回去结婚,从4月9日起就找不到人了。”已怀孕近3个月的李某如今不知该拿孩子怎么办,在找寻孩子父亲的过程中,她还意外地发现他们的结婚证竟是假的。
领证时 因病她没去现场
今年34岁的李某在岐山县蔡家坡镇一厂区附近做生意。去年八九月间,她与在该厂区工作的28岁的张某于微信上结识后相恋。
李某说,张某当初告诉她家中只有父亲,她觉得张某有稳定工作,人也不错,两人打算结婚。随后他们还一起回了眉县见了张某父亲,老人没有意见。11月一天,张某说眉县民政局有他熟人,而李某当时正生病,就让张某把她的身份证带着回眉县领结婚证。李某提供的结婚证上显示,登记日期为2013年11月18日。
找寻期间发现“丈夫”又结婚
“3月19日,我丈夫说要回眉县办事,3月25日,我和朋友去眉县玩,路上遇到丈夫和一女人。”李某说,当时自己就拦住问他和这女人啥关系,张某只说是妹妹。之后,李某两次去眉县张某家中,竟意外发现张家门上贴着大红的喜字。其间,张某回过一次蔡家坡,但拒不承认与其他女人有关系。4月9日,张某再次离开,李某便与他失去了联系。
4月16日,记者来到张某家中,敲门数次无人应答。依照李某提供的电话,记者多次拨打张某和其父亲电话,均未接通。17日上午,张某单位一位康姓负责人说,张某从3月18日起已休婚假,现假期已满但未见他来上班。“他结婚时,我也参加了。”该负责人说。
经民政局鉴定结婚证系伪造
4月16日,李某来到眉县民政局,核实所持“结婚证”真假。工作人员发现,该证件中应有手写签名的“婚姻登记员”处并无任何签名,经系统查询其结婚证字号编号也不存在,“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专业章”也与目前使用的公章大小不一致。该工作人员说,依照结婚登记的条件及程序,要求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离婚、丧偶等要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而李某未到现场,证件肯定是伪造的。
截至昨日,李某仍未有张某的任何消息。据宝鸡一位律师张先生介绍,提供假结婚证,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可以经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如果张某已经结婚涉嫌重婚罪,当事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万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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