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 11月5日起,宝鸡高新区将对这些车辆实行限行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 2020-11-04 13:48 大字

宝鸡新闻网讯 小编从宝鸡高新区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改善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净化道路卫生环境,11月5日起,凡在高新区(渭滨大道0路以东至14路以西及科技路、育才路、卧龙寺大桥)通行的工程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方能进行通行。同时,允许通行时间为22:00至次日4:00,其余时段禁止通行。

具体通告如下

宝鸡高新区关于加强工程运输车辆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净化道路卫生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机动车尾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宝鸡高新区扬尘污染管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宝高新委办发〔2020〕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严管区域实行城区工程运输车辆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工程运输车辆,是指运送渣土等建筑废料以及沙子、石子、水泥、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的工程运输车辆。自2020年11月5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之后转为常态化监管。凡在高新区(渭滨大道0路以东—14路以西及科技路、育才路、卧龙寺大桥)通行的工程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方能进行通行。

二、工程运输车辆在持通行证的情况下允许驶入渭滨大道0路以东—14路以西及科技路、育才路、卧龙寺大桥。

允许通行时间:22:00—次日4:00,其余时段全面禁止通行。

三、通行我区的所有工程运输车辆必须办理通行证,无公安交管部门通行证的工程车辆一律不得通行,持通行证的工程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通行时间和路线进行通行。

四、工程运输车辆严禁占道、抢道、违停、随意超车、随意掉头及随意鸣笛等违法行为。

五、对超高装载、带泥上路、车身不洁、抛洒、遗漏、闯红灯、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行为,收回通行许可证,并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六、机动车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接受公安交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宝鸡高新区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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