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人 | 共创文明城市,安全骑行电动车从“头”做起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 2020-08-04 09:58 大字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和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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