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法院发出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

西部法制报 2020-08-04 00:37 大字

本报讯(史红海通讯员蔡振华)近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向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发出律师调查令,指定其协助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该份律师调查令也是该院针对执行案件发出的首份律师调查令。

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调查,未发现郭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周某经多方打听,得知郭某在某公司可能有应收货款未收。为核查该线索的真实性,周某联系其代理律师贺某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经审查后,依据2020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级16个部门制定的《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暂行规定》,金台区法院对律师贺某发出调查令,指定其针对该线索对被执行人郭某的相关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取证。

金台区法院借助律师等专业力量,为申请执行人在财产线索查找、执行风险评估、合法权益救济等方面提供服务,促进了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有效执行,提高法院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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