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发布关于有序开展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 2020-03-28 14:48 大字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有序开展清明节期间

安全文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 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陕民发〔2020〕39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清明节期间有序开展祭扫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倡导延迟祭扫。广大市民朋友要以疫情防控大局和生命健康安全为重,坚决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积极响应 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等各类号召、倡议,将实地祭扫推迟至疫情全面解除后进行。

二、 实施代办预约。即日起至4月6日,全市各殡葬服务机 构承接免费敬献鲜花、悬挂追思卡等祭扫代办服务。确有实地祭 扫意愿的群众,可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形式,向各殡葬服务 机构(含城市经营性公墓、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提前预约, 最大限度减少前往人数。

三、 推行错峰祭扫。参加实地祭扫群众要主动服从各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分流管控和统一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祭扫,严防扎堆聚集。

四、 控制安葬规模。群众确需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凭《火 化证》到公墓服务机构预约申请办理。丧事办理要控制参与人数和活动规模。农村土葬区域群众办理安葬事宜,要主动向村委会 报备,减少人员,简化流程,不设宴席,节俭办理。

五、 提高安全意识。参加祭扫群众要自觉遵守公墓疫情防控和林区防火等安全管理规定,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 清查火源后有序进入,不得焚烧冥纸、燃放爆竹、使用明火,车辆要集中统一停放,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引导。

六、做好协同配合。市县建立清明节祭扫联动应急处置机制。民政部门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专班,制定工作预案,督导殡葬服 务机构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服务工作。公安机关做好重点祭扫场 所周边交通管控,协助维护祭扫秩序。林业部门做好祭扫火源管 控及火险排查处置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清明祭扫突发事件应 对处置、消防灭火工作。市场监管、城管执法部门做好殡葬用品 市场管理,依法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交通运输 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所属单位不出租、外包、派发祭扫服务班车。 各县(区)、镇(街)、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共同做好辖区内祭扫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遥祭诵读寄哀思,礼敬先贤倡新风。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 配合。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来源: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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