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一男子为获利销售假药受刑罚

阳光报 2019-09-26 06:20 大字

阳光讯(记者 邓锦龙 通讯员 马晓龙)9月17日下午,金台区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孔某销售假药一案,该案系金台区法院近年来受理的第一起危害药品领域安全犯罪案件。

据了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区人民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药监部门代表等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金台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孔某犯销售假药罪,同时对本案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孔某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登报道歉,追回并销毁所售假药,并赔偿销售额3倍的赔偿金。

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被告人孔某从微信上购买了一批立普妥阿托伐他汀钙片假药,以低价出售给本市某医药公司,该公司通过零售门店将该批药品向不特定人群进行了销售,后被食药监部门查获。在庭审中,被告人孔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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