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要切实为民企发展解困分忧

各界导报 2019-05-09 01:00 大字

□ 记者 李欣怡

5月7日,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委员、专家就“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和“如何破解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在宝鸡市开展调研。在民营企业闭门座谈会上,企业家代表表达了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担保公司数量少、规模小,信贷投放受政策影响较大,直接融资工具较少等难点问题。企业家代表认为,要进一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金融机构必须俯下身子倾听民企意见,切实为民企发展解困分忧。

有企业家代表表示,银行机构提供给民营企业的融资并不贵,真正贵在“搭桥”上。这位企业家代表所说的“搭桥”指的是过桥贷款,即企业在安排较为复杂的长期融资之前,为正常运转所开展的短期融资,“一些民营企业的过桥贷款利率通常在20%至30%之间,有的甚至高达50%。”

一位企业家代表认为,一些银行提供的贷款期限比较短,如碰上周期较长的项目,企业很可能要续贷。但续贷时即便使用的是同一抵押物,银行很可能还会要求再次对资产进行评估、公证,等到各种手续办下来,一次续贷很可能要花上十几天,企业为此在时间上耗不起。“很多时候企业在等不来银行机构续贷或者过桥资金的情况下,不得不求助高利贷。这样在无形中就帮了高利贷等灰色经济的忙。”

会上,另有企业家代表表示,一些小型商业银行已开始主动变革,但目前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大多还没有推出类似的贷款产品。为了减少企业续贷难、过桥融资贵等问题,需要银行在存量融资、企业再贷款方面有新的作为。他建议,尽快建立涵盖工商、税务、电力、金融等多部门的小微企业大数据平台,让银行机构借此实现更全面的风险控制。

省政协委员雷西萍认为,监管部门应持续关注企业在“最后一公里”遭遇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尤其是要关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向问题。

省政协委员王洪建议,有关部门应积极引导银行、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切实为民营建筑企业提供专业高效、诚实守信的融资担保业务,推动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同时,应搭建融资机构与民营企业信息互交平台,为企业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

针对民营企业融资贵问题,省政协委员陈晓莉建议银行使用更多科技手段,充分利用信息化、数据化平台,加速审核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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