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事 宝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有补助了

华商报 2018-11-16 02:50 大字

城市:低保对象1200元/户 特困人员1200元/人

农村:低保对象500元/户 特困人员500元/人

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11月15日,记者从宝鸡市民政局了解到,全市将面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2018年冬季取暖费3695.2万元。

据介绍,目前在册的城市低保对象12621户22640人、农村低保对象35139户95437人、城市特困人员625人、农村特困人员7232户7368人。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费的通知》(陕财办社〔2018〕157号)文件精神,经市民政局2018年度第20次局务会议研究,宝鸡市将面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2018年冬季取暖费3695.2万元。具体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户12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户500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120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500元,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县配套解决,11月底将基本发放到位。

新闻推荐

大庆路人行道坑洼不平 8旬老人鼻骨摔骨折

华商报“今日宝鸡”热线栏目来了有事请您致电我们家长里短暖心事烦心事0917-3201320听你说张女士反映:11月8日晚6...

宝鸡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宝鸡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