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托餐机构有了规范的管理标准 渭滨130余机构负责人受训

华商报 2018-10-12 01:38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张欣)“禁止向就餐学生提供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禁止提供鲜黄花菜、四季豆、豆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近日,渭滨区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暨法规培训会在区政府举行。

培训会上,130余名辖区校外托餐机构负责人,以及各镇街食药所工作人员和稽查大队负责人等参加。《宝鸡市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使校外托餐机构有了规范的管理标准,该《办法》于10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校外托餐机构向学生提供托餐服务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校外托餐机构开办前应当向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市场监管所)登记备案。

与会人员还学习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手册》。其中,《风险防控手册》从采购查验、食品贮存、洗消保洁、食品添加剂管理、学校食堂等16个方面,梳理了70条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新闻推荐

国网宝鸡供电公司集中检修诊治线路顽疾

阳光讯(记者邓锦龙通讯员刘炜)近日,随着国网宝鸡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向调度报告工作完成,原停电线路陆续恢复供电,标志公司10千...

宝鸡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宝鸡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