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7月下旬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 7月 25日召开,会期两天。
会议建议议程:①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宝鸡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②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③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废止《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议案;④人事事项。
本次会议实行公民旁听。请符合条件的宝鸡市公民持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于 7月 21日上午 11时前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行政中心二号楼 8楼 2821室)报名。
联系人:李杨联系电话: 3261025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 7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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