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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交警公布交通违法人员名单 18人被终生禁驾

三秦都市报 2017-07-15 03:00 大字

本报宝鸡讯(记者程风)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宝鸡市共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84人,其中终生禁驾18人,再次酒驾被吊销31人。7月11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这批交通违法人员名单。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副科长王航介绍,终生禁驾的18人造成的18起交通事故后果严重,情节恶劣,都是致人死亡事故,且具有逃逸或酒后驾驶情节,这18人都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12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不履行法律义务,保护现场、及时报警,而是驾车逃逸,主观故意逃避法律责任;6起肇事者明知酒后驾车违法,抱有侥幸心理,放纵自己的行为。

肇事者年龄最大的46岁、最小21岁。男性驾驶人17人、女性驾驶人1人。驾龄最长17年、最短1年。这18名终生禁驾的人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31名再次酒驾名单是宝鸡率先在全省首次向社会公布。31人中第一次酒驾发生事故11人,因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期间又无证驾车被查处5人,3人被行政拘留2次以上。

宝鸡交警提醒市民,一旦发现这些终生禁驾人员、再次酒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期间驾车的人员,可拨打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的24小时值班电话:0917-8806122880600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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