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二)
5.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高中以上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6.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五)哪些情况不能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1.家庭成员中有 1人以上为行政、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正式职工或者离退休人员,且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2.家庭成员在法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撂荒承包土地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整天出入棋牌室等娱乐场所的。
3.家庭拥有车辆或经营机动车辆、工程机械(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二轮摩托车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三轮车除外)等,不论车辆归属且连续使用三个月以上的,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且经营收入超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4.家庭注册企业、公司或拥有一套商品房的。
5.家庭拥有、租赁商业门面、店铺,家庭成员属私营企业主或从事服装、家电、百货、餐饮、娱乐及其他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较稳定,家庭月人均收入明显高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6.在银行有消费类贷款的,如贷款购买汽车、房屋等。
7.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和财产状况明显高于县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如新购贵重首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等奢侈性消费的。
8.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将本人收入的10% (按子女数量分别予以核算 )计入赡养、抚养、扶养对象进行收入核算,超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有足够的赡养、扶养能力,却把家中老人单独分离出来办理农村低保的。
9.不按规定程序申报或证明材料不全,隐瞒或虚报家庭收入、人员、户籍等情况,提供虚假家庭住址,制造贫困假象的;或者户籍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县区范围内(户籍与居住地分离三个月以上),管理机构无法进行调查核查的。
10.家庭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单项支出近三个月平均每月超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20%的。
新闻推荐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6元●挂钩调整,超过15年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根据年龄增加本报讯7月11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宝鸡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相关群体...
宝鸡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宝鸡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