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健康脱贫政策(二)
5.参合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
答: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按政策规定报销后,符合大病保险的,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其自付合规费用起付线降为 3000元。具体报销比例为:住院自付合规费用 3000元以上到 3万元以下按 50%比例报销;住院自付合规费用 3万元(含 3万元)以上到 10万元以下按 70%比例报销;住院自付合规费用 10万元(含 10万元)以上按 90%比例报销。年度个人累计自付合规费用达到 3000元以上的参照单次住院报销标准。年度个人累计报付封顶线为 30万元。
办理办法: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出院时,在“一站式”窗口直接办理。
6.扩大参合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报销范围包含哪些方面?
答:农村参合贫困残疾人新农合住院康复报销,在已有运动疗法等 9项残疾人康复项目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动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 AD 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农村参合贫困残疾人新农合住院报销范围。
办理办法: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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