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荣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殊荣
本报讯(记者 王帅 王国星 通讯员 张华刚)11月3日,从国家民政部传来喜讯,经第三方独立评审和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14座城市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宝鸡是西北地区唯一入选城市。
近年来,宝鸡市形成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建的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格局。近三年,全市累计投入1.2亿元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据悉,在此次命名中,宝鸡市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还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金台区东岭社区、渭滨区姜谭街社区、陈仓区千渭街道北方动力社区、高新区渭水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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