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在宝鸡开单 中国人保健康陕西分公司签售第一单
■本报记者 李毅利
3月4日,随着一份保单号为032993988000001的保单在人保健康陕西分公司成功出单,标志着备受关注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第一单正式落地。据了解,该份保单的受益人为来自宝鸡市某企业的潘女士。当日,潘女士所在的企业共为10位员工投保了人保健康的税优健康险产品。
2015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先后联合发布《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31个城市试点,陕西省宝鸡市成为其中之一。政策出台后,各家寿险公司都在积极研发产品、报备审核。按照“成熟一家、公布一家”的原则,今年2月14日,保监会公布了首批具备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据中国人保健康陕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吴立维介绍,为了落实国家政策,人保健康推出的个优产品兼具税收减免和保障功能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带有政策性与普惠性特征。分别为“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和“爱健康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宝鸡潘女士所持的“第一单”,正是“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该产品具有七大优势:一是享受税收优惠,所缴保费可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可以降低被保险人购买健康保险的经济支出。二是保障方式优,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个人账户积累起到了资金的保值增值作用,用于被保险人退休后购买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支出。三是保障时间久,该产品可保证续保至法定退休年龄。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公司不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而拒绝投保人续保。四是保障人群广,保障人群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适用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不仅包括健康人群,也包括患病人群。五是保险责任多,保险责任全方位覆盖,不仅涵盖住院及住院前后门急诊保险责任,还包含了特定门诊和慢性病门诊保险责任。六是保障力度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100%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费用80%报销,有效解决了被保险人患病后的后顾之忧。七是保险金额足,健康人群首年保额20万,终身保额80万,患病人群首年保额4万,终身保额15万,为客户提供充足的医疗保障。
有幸持有陕西税优健康保险第一单的潘女士当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购买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自己不仅可以得到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实惠,减少纳税支出,还可获得更高、更全面的保险保障,享受人保健康的一系列专业的健康管理服务。据了解,当日,人保健康宝鸡分公司还为另一家企业的11位员工办理了税优健康保险。该批客户中的毛先生告诉记者:“我本人以前已经有了多份保单,是保险公司的老客户,此前通过新闻报道已经关注到税优健康保险的相关信息,这次通过保险公司的宣传,单位为我们投保了人保健康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不仅保门诊、保大病还保慢性病,让我的保障更全面,是国家的惠民、利民政策让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继陕西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人保健康陕西分公司税优健康保险第一单正式出单,记者也从阳光人寿陕西分公司、泰康养老陕西分公司了解到,他们的产品开发已经完成,配套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不日也将成功出单。人保健康陕西分公司总经理张建军说:“保险,让生活更美好!随着多家公司税优健康保险业务的全面铺开,陕西税优健康保险业务必将成为民众增强保险意识、重视健康保险、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的有力杠杆。我们期待着在国家利好政策下行业的大发展,更期待着城乡群众拥有更加全面的健康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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