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廊变成消防通道 买房避免被忽悠
本报记者 徐颖 通讯员 宋方
宝鸡市消费者辛某两年前在该市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约定去年年底交房。因为是期房辛某就根据置业计划书(宣传彩页内)上印刷的房屋结构图选择了户型。
去年1月,辛某发现在自己购买房屋的北侧紧邻建有一条防火通道(在批准的设计规划图上标注名称为“连廊”),此防火通道紧连其购买房屋的客厅、卧室和厨房外侧,并可通达旁边另一栋楼的楼顶。辛某认为这防火通道对其房屋有安全隐患且影响采光。他随即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并支付违约金、赔偿相关损失。开发商则以规划设计图原先就设计有防火通道为由,不同意退房。
齐某投诉到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就该起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了调解,但是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齐某又向宝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目前此案正在仲裁中。
只要合同一签,款一付,消费者立马在开发商面前成了弱势群体,只有被宰割的份。那么消费者的权益该如何保护?怎样避免上当受骗呢?
省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房屋属于大额消费,消费者一定要头脑清晰、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售楼人员的花言巧语和宣传彩页和小区楼房模型图上的刻意渲染。
购买现房应亲临房屋现场实地察看详细情况。购买期房首先要察看售房企业是否“五证”齐全,在齐全的情况下选择自己较理想的结构和楼层。同时,详细询问房内,如噪音、水、电、气、暖等详细情况,了解有无防火通道、平台,附近有无配电房、门面房、小区绿化、车位、物业收费承诺等相关情况。必要时可以拍照留存,将宣传彩页结构图等涉及到开发商承诺的有关事项以文字进行记录,一并交由销售方签字盖章。
依照《新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有权利知道其购买商品房的真实情况,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认真履行其告知义务。如入住后销售方未按承诺的事项办事与消费者产生纠纷,消费者可以用这些资料作为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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