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今年淘汰“黄标车”1.2万余辆
本报讯(记者 王国星 通讯员 张华刚)记者从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截至12月8日,该市今年已累计淘汰“黄标车”12025辆,提前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的9662辆的淘汰治理工作目标任务,走在了全省前列。
“‘禁黄标、享蓝天\’是我们对群众的承诺。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普通汽车的5倍到20倍,我们必须铁腕治理,加快黄标车淘汰报废进度,尽早根除这一威胁大气环境的‘顽疾\’。”宝鸡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宋继伟表示。
为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宝鸡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网、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大力宣传“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政策,在人流密集场所设立集中宣传点,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为群众提供咨询4000余人次。在此基础上,该市对“黄标车”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对1万余份“黄标车”档案逐一复核、编排登记、集中存放;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未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对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办理注册和转入登记;对发现名下有车辆长期未检验等异常信息的“黄标车”所有人,通过限办、停办业务等措施,督促其及时办理注销、淘汰手续。整治过程中,宝鸡市坚持严管严查、刚性问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外公布举报咨询电话,大力查处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等交通违法行为200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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