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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爱相随 关心身边大事 发挥舆论监督

华商报 2017-06-30 09:06 大字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独特力量。华商报承担起媒介的监督职能,将重大事件和一些组织和个人的非法行为、违纪行为和违反民意的行为,通过新闻报道进行披露,促进事情解决。

1 数十名业主遭遇“一房两卖”

一套房子却拥有两名业主,房屋的产权到底归谁所有?2015年11月23日,眉县银海臻品小区多名业主向华商报反映,开发商“一房两卖”后患病去世,他们有房不能入住,陷入维权困局。业主同时质疑县住建局存在监管漏洞,为何在房屋备案时,允许两人备案同一套房子?

业主质疑一房两卖

11月23日,眉县县城阴雨连绵,银海臻品小区数十名业主守在已建成的楼房前,人人表情凝重,沉默不语。不久前,他们得知辛苦半辈子买来的房子,名下除了自己还有别人,而就在他们准备维权时,开发商方某患病去世,维权陷入困局。

业主刘先生说,小区位于310国道旁,交通便利、学校众多,为了让孩子来县城上学,他于2014年3月份在该小区购买了由宝鸡宏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套124.68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37万余元。“当时,我和家人在售楼部看了开发商的手续,五证齐全,且楼房主体已建好,开发商承诺2014年6月底交房。”刘先生说,最后自己交了22万元首付款,就准备等房子盖好后入住。

刘先生说,到达交房时间后,开发商因种种原因推迟了交房时间。今年9月,他从其他业主那里得知,自己购买的房子之前已被其他人买走,而这个人在县住建局备案的时间要早于自己。华商报记者看到,这些业主出示的与宝鸡宏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属于制式合同,并盖有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章。

据了解,该小区至少有19套房在住建局被重复备案。华商报记者从内部人士处获得一份《银海小区售房情况表》,发现有多人的房屋信息重复。如刘某的房屋信息为东单元15××号,与另外一名业主王某的信息一致;业主张某房屋信息为东单元东户60×号,与高某的信息一致。这些信息里不同之处就是在县住建局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备案时间不同。

业主王师傅说,自己花了大半生的积蓄购买了这套房子,然而开发商却一房两卖,作为主管单位的县住建局为何允许两人同时备案一套房子?

住建局拒绝接受采访

当日,华商报记者在该小区售楼部看到,售楼部已人去楼空,大门紧锁。

华商报记者从一名在眉县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知情人士处获悉,宝鸡宏宇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4日,公司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经营状态为在营。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该公司于2014年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四级资质。

据知情人介绍,方某平日为人豪爽,没想到在他生病期间会将房子“一房两卖”。该知情人士说,房产在住建部门备案有严格的程序,不可能出现一房有两主的情况,方某是如何备案成功的,在业内人士眼里也是个“谜”。

针对此事,眉县住建局拒绝接受媒体采访。

>>事件进展

2017年3月宝鸡市纪委通报:眉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亚儒,党委委员、副局长魏宏策,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宏,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师永雄因眉县银海小区一房多卖问题被问责。华商报记者 丁瑜

2 移民搬迁村举债70万“装门面”

2014年11月,凤翔县田家庄镇河北村部分村民反映,在本村没有任何村办企业,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村委会举债70余万,修建一座进村仿古牌楼和铜牛雕塑。该村党支部书记接受采访时称,河北村要打造新农村建设样板工程,而这些面子工程是必不可缺的,否则很难要到上级部门的拨款和援助单位的支持。

当日,华商报记者在该村看到,一座数十米高的仿古牌楼屹立在通村公路中间,牌楼的屋檐下“河北新村”四个鎏金大字格外醒目,牌楼上同时还印有“凤翔县精品样板”等字样。村内的小广场上,还新修了一座大型铜牛雕塑。

村民张师傅说,他原来住在距现在新房约3公里的山脚下,后来政府决定将村民整体搬进现址,新房大约有150平方米,花费16万元,好在政府补贴了大部分钱,但是房屋时常漏雨,也让人苦恼不已。

村民李师傅说,村委会花巨资修建牌楼和铜牛,确实改观了村容村貌,但村里没有任何企业,村民的收入主要靠在外面打工,村委会没有带领村民在增收致富方面下工夫,而是搞这些花架子、面子工程,不量力而行。“更让人担心的是,这笔钱会不会摊到村民身上?”李师傅说。

据了解,田家庄镇河北村曾为贫困村,全村共有1500多口人,9个村民小组,之前有30%的村民住在窑洞里。2006年6月,一场暴雨导致部分村民房屋受损,上级部门决定对该村进行整体移民搬迁。

对于村民的质疑,该村党支部书记冯虎前说,70多万元是2012年欠下的钱,把这些钱全部拿来修建牌楼说法不准确,70多万包含仿古牌楼16.5万元,组牌9万元,产业园区牌楼12.5万元,修建小广场32万元。冯虎前说,具体账目会等这些项目建设完后向村民公布。

冯虎前介绍,目前已经还掉一部分债,而剩下的欠款必须向上争取项目和帮扶单位帮助才能还账。河北村是各级树立的移民搬迁、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的样板村和示范村,如果面子工程做不到位,就无法从上级部门要来钱和项目。“我们不会将欠款摊派到村民身上。”他说。

>>事件进展

当年,宝鸡市政府、凤翔县政府已成立调查组,对该村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展开调查。调查结束后,镇村相关干部都受到了党纪处分。华商报记者 丁瑜

3 渭河泄洪 16人被困

2013年6月20日,华商报报道了“渭河泄洪困人事件”,当日宝鸡市迎来今年入汛后渭河第一洪水,宝鸡市区拦河闸和林家村水库开闸泄洪,行洪期间宝鸡市区渭河发生3起共16人被困事件,其中1名垂钓者在救援过程中,被河水冲走身亡。

在惋惜一条生命逝去的同时,大家开始质疑水库开闸泄洪是否做好相应的预案,救援是否得力,警示标志是否完善,应急救援设备救援手段是否完善。

>>事件进展

一条命逝掀起渭河大治理

通过《华商报·今日宝鸡》报道后,宝鸡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强化防汛工作措施。对于河道清滩不彻底,救援器材落后等都进行了方案细化。并规定在泄洪前,要提前通知市防汛办,由市防汛办通知各区县及有关单位,在河堤两侧安装喇叭,在泄洪前及时通知清理河道滞留人员和涉河施工人员。

截至目前,宝鸡市针对渭河河道整治发布多个政策,包括《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市区河道内非法垦荒种植的通知》、《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市区段防汛警报系统管理使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清理渭河宝鸡段650亩河滩地,杜绝了沿河市民进入河滩种菜。之后,政府出资100余万,完善渭河两岸防汛设施和防汛应急预案,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宝鸡市区渭河两岸首次大规模、全面的配置、完善防汛设施和应急预案。

少有市民再下河滩

经过华商报这篇采访后,“6·20渭河困人事件”在渭河汛期期间,成为市民议论的话题。此事也对宝鸡市市民敲响了安全警钟。

当年,记者再次走访渭河沿线,发现河滩地里的菜地几乎被清除干净,换成了芦苇荡。回想起当年发生的事,市民张女士说:“看到这篇报道后,心灵受到很大振动,在几百人的观望下,眼睁睁看着一个生命消逝,是一件很残忍的事。”

市民王先生说:“一条生命的逝去要引起大家的重视,希望一些喜欢下到河滩地的市民以此为戒,不要再违反河道规定,私自下到河滩里种菜、钓鱼。”华商报摄影记者含泪按下快门,在镜头中寻找那个逐渐挣扎到消失的身影。回想起整个事情经过,他依然耿耿于怀,他希望通过我们的报道告诉每个人,要珍惜生命,当消逝时,有时真的无能为力。华商报记者 丁瑜

4 水电站员工“挟尸要价”

眉县少女丽丽(化名)的遗体被水电站员工发现,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找到家属索要6000元打捞费,2015年12月11日,丽丽伯父称,水电站没有及时报案,而是忙于寻找家属索要打捞费,耽误了警方的最佳破案时间。

少女失踪 家人苦寻无果

2015年12月11日上午,在宝鸡峡引渭工程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电站,丽丽伯父张师傅说,丽丽今年17岁,2015年12月6日早上10时许,丽丽出门时对母亲说,要去见一位与她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说点心事。

据了解,事发当日中午,与丽丽事先约好的同学说家里临时有事,不能赴约,丽丽在和这名朋友通话结束后,电话就关机了。

张师傅说,侄女失踪后,全家人四处寻找丽丽的下落,但一直没有消息。2015年12月7日上午,向眉县警方报案。

家属:付1500元捞出尸体

张师傅说,2015年12月9日上午,宝鸡峡引渭工程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电站一名员工找到丽丽就读的学校,称他们在水电站的闸门处发现一具尸体,里面有学校的饭卡,希望家长去认领。当日,丽丽家人来到位于县城南面的引渭渠魏家堡段,在水电站内看到了一具尸体,仅一条腿被一根麻绳拴起来,身体其余部分浸泡在渠水中。

“看鞋子有点像孩子的!”丽丽的母亲说。当时水电站工作人员将尸体从水中提出来后,经确认就是丽丽。张师傅说,当他们准备将丽丽的尸体从水里捞出来时,水电站一名姓邓工作人员拦住他们称:“要想把尸体从水里捞出来,必须给6000元的打捞费。”张师傅说,亲人不想让丽丽泡在冰冷的水中“受苦”,经过中间人的一番协商后,最终给这名工作人员支付了1500元的打捞费。

水电站员工:家属都会付钱

丽丽的家人通过多方了解得知,邓某2015年12月6日晚就发现了丽丽的尸体,并将其绑在岸边。“邓某没有向警方报案,而是忙于寻找家属索要打捞费,从而耽误了警方的最佳破案时间。”张师傅说,邓某的行为就是挟尸要价。

2015年12月11日,邓某说,他们6日晚在渠面上捞草时,发现丽丽的尸体,后来从丽丽的衣物中获得一些信息,由于尸体会影响水流,他就用绳子将丽丽的一条腿绑在栏杆上,等待家属认领。邓某说,他在这里工作了七八年,经常会发现尸体,一般遇难者的家属都会支付打捞费,费用都是双方协商的,一般在1500元左右,如果一个星期左右,没有人来认领就解开绳子,让尸体顺水漂走。

华商报记者来到魏家堡水电站一处标有“站长、书记”的办公室,坐在里面的一名拒绝透露身份的工作人员称,拒绝媒体采访。

>>事件进展

华商报报道《水电站员工挟尸要价》一事后,引起央视等全国多家媒体的关注,而打捞丽丽尸体的邓某因舆论压力过大,已不在水电站工作,魏家堡水电站站长董振宇已被停职。 华商报记者 丁瑜

5 墓地搬迁可获补偿 冒出百余座新坟

2014年3月23日,由于政府修建体育馆和周边道路,征用了宝鸡陈仓区贾家崖村一些土地,部分坟地需配合搬迁,相关建设单位将给每座坟2000~3000元不等的迁坟补偿,导致新坟突增,几天时间冒出百余座新坟,为骗取搬迁补偿。采访过程中,涉事村民将部分坟堆铲平,以图掩盖事实。当地民政部门表示,国家有关规定中也没有明确鉴定坟墓真假的相关条例,存在法律空白,所以民政局无法对村民反映的假坟进行调查。

贾家崖村旁当时正在修建宝鸡市射击射箭中心。在离该中心工地不远处有一片沟地里就是部分村民家的坟地。坟堆前最大的数字是162,也就是说至少有162座坟需要搬迁。

而据村民介绍,该村当年只有五六个人去世。村民王某说,沟地刚进来那片是村里以前的墓地,但数目不多,新堆起的一排排坟堆,是村干部今年春节后找人修的,是假坟,目的就是为了跟政府多要补偿款。

>>事件进展

华商报报道后,当地纪委及相关部门成立监督小组专门调查此事,对存在虚假、不符合政策的假坟存在涉事人员严肃处理,不予以认定和补偿。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6 临近火化 发现遗体非父亲

2016年7月31日,市民何先生在宝鸡市殡仪馆送别其去世的父亲,在临近火化的那一刻,发现这具遗体并非其父亲的。

家属提供的宝鸡市殡仪馆《遗体冷藏、出库登记册》显示,何先生父亲的遗体2016年7月29日被存放到5号库后,次日晚又有一名何姓遗体被放入。

事发后,殡仪馆工作人员将冷库内的遗体一具具抬出来辨认,但未找到何先生父亲的遗体。事后,工作人员又通过遗体袋上的标牌联系到死者李某的家属,但对方认定火化的即是去世的亲人。

2016年8月1日,宝鸡市殡仪馆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7月31日下午,市民政局成立了调查组着手调查此事,对各部门的人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对当年7月28日晚上11时到7月31日12时所有参与管理的人员逐一进行核实。经初步调查,何先生父亲的遗体和李某的遗体,在入库登记时工作人员将存放序列号写错。经查,该遗体是李某。而被错当成李某的遗体火化的,正是何先生的父亲。

这名负责人介绍,经过殡仪馆和李某家属的沟通协商,他们家属愿意配合殡仪馆,把骨灰盒连夜取出来,因为遗体火化后使用DNA技术也难以辨认,所以馆方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可以确认。

>>事件进展

2016年8月2日,宝鸡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给予市殡仪馆业务副馆长平敏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市殡仪馆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业务股股长刘全奎、服务组组长姜永升行政记过处分,对平敏罚款1000元、刘全奎罚款2000元、姜永升罚款3000元,对刘军(外包负责人)、聂丽等6名抬运遗体业务人员解聘。华商报记者 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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