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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法院集中返还近期盗窃案件被盗财产

四川经济日报 2016-06-24 23:10 大字

近日,仪陇县法院对受理的被告人李某、邓某盗窃,被告人肖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被盗财物,进行了集中返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去年6月至8月,短短2个月期间,被告人李某、邓某窜至该县新政镇公务员A区、六一三安置区、解放三安置区、宏德中学教师宿舍、信用联社住宿楼、阳学苑小区、友助新城小区、江与城小区、江岸名苑小区、东方花园小区、金色丽景小区、两宫路粮站、嘉源汽配市场小区、林业局、领地印象小区、鸿福市场、滨河新城小区等地疯狂作案26起,盗得摩托车26辆,并将所盗摩托车销赃于被告人肖某处,引起群众不安。案发后,本案众多被害人先后多次到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及该院集体诉请,要求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追回被盗财物。

在审理本案过程中,该院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同时不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得便宜,针对本案特点,把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作为重点,集中力量,运用多种法律手段,查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经过数月的努力,终于在被告人肖某处追缴到被盗25辆摩托车的价款73549元(另一被盗车辆已由公安机关追回),并于6月16日将所追缴到的73549元被盗财物价款及时返还给了25名被害人。被害人在领取被盗财物款后纷纷表示,真没想到损失的钱财还能追回来,对司法机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能力充满了信心。(袁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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