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麟游沉睡“国保文物”盗掘案主犯落网获刑

陕西日报 2015-08-06 21:48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韩岩 通讯员 刘国才)备受各界关注、曾震惊中外而沉睡18年的麟游“国保文物”盗掘案,经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曹虎勤、高有明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14年,并处罚金1.8万元、1.7万元;被告冯建宏、吕新虎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4年,并处罚金8000元、5000元。

审理查明:1997年8月26日晚,上述4人经事先多次密谋踩点,为牟取非法暴利,深夜盗窃麟游县慈善寺南窟斜侍石菩萨头像一尊,被盗时慈善寺石窟为陕西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属珍贵文物。因当时案发地偏僻加之技侦手段落后,嫌疑人躲过了一劫。

如今,科技手段为刑事侦查增添神威,一支烟头DNA锁定嫌疑人。2013年9月中旬,麟游县刑侦技术人员经缜密侦查将本案4人擒获。结果案中有案:2012年4月25日凌晨,曹虎勤、高有明伙同他人盗掘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石嘴头村一座古墓,盗得西周文化遗产青铜器若干件,4人将赃物转卖后获利1万元分赃。2012年、2013年,曹虎勤、高有明倒卖三级文物青铜器5件,1件国家禁止经营青铜器预转卖未出售被公安机关缴获。

去年9月10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4名被告人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历时半年多的延期慎重审查,认定4被告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综合考虑各被告犯罪行为、事实、情节等因素,作出上述宣判。被告曹虎勤、高有明不服提起上诉。日前,此案正进入二审程序。

新闻推荐

麟游村干部:常串门 多问问 解难题 暖人心

本报记者薛向群通讯员李经伟11月13日,虽刚入冬,但在山城麟游,却是寒风凛冽,侵人肌骨。这天丈八镇豁口村党支部书记赵红超一大早便带着村上的干部到群众家中去“串门”,他们的任务是走访了解村上群众的...

麟游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麟游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