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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方案实施半年多医院用血直报192人 报销142935元

华商报 2016-03-10 08:16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3月9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献血办了解到,从去年 8月 1日截至今年2月底,《宝鸡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实施方案》实施7个月以来,宝鸡市医院用血直报192人,报销142935元。

21家联网医院可报销

近年来,宝鸡市无偿献血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医院临床用血 100%来自无偿献血。可是,献血者一旦遇到用血报销时,必须要前往市献血办公室,住在县上的群众,往往要花费不少时间。去年宝鸡市出台了《宝鸡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实施方案》,本着方便就近的原则,规定从 8月 1日起,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报销时,可在用血医院直接报销,也可就近选择在21家联网医院报销。

据了解,用血报销对象除了无偿献血者本人,还可以是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已婚独生子女双方父母。按照报销政策,献血者本人献血后三个月至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献血者本人献血后三个月内和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五年内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已婚独生子女无偿献血者,其双方父母均可享受减免用血费用的待遇。

报销血费时要带够材料

据介绍,无偿献血者或其直系亲属报销血费时,需持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份证、献血者和用血者关系证明等资料,向用血医院或者就近联网医院申请报销。对符合报销条件的申请人,医疗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支付报销费用,最后由医院与市献血办定期结算。

“之前报销用血,需要到市献血办,自从用血直接报销政策实施后,我们在县上的用血医院就直接报销了,省了不少事。这几次用血直接报销了六千多元。”家住扶风县的隽晓峰说,之前他本人献过血,近些年母亲因为生病住院需要用血,报销总是要到市献血办,因为带不齐报销所用的有关证件和资料,来回浪费了时间,自从新政策实施后,他们在县人民医院就可直接报销。据了解,隽晓峰报销用血费用6840元。

华商报记者从市献血办了解到,自去年8月1日截止到今年2月底,《宝鸡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报销工作实施方案》实施7个月以来,宝鸡市医院用血直报192人,报销1429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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